潍坊人事考试中心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3年2月,是潍坊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潍坊地区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
基本信息
- 名称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 成立于
1993年2月
- 类型
潍坊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
- 外文名
Weifa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
简介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Weifa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成立于1993年2月,是潍坊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潍坊地区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
内部科室及分工
一、综合科:负责文件管理、起草、材料打印及外出印刷;负责印鉴、公章、介绍信管理;负责学习安排、会议安排、会议记录;负责后勤管理(包括物资采购保管发放、拟定大额物资采购计划并配合财务审计科落实、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卫生检查、值班安排、接待及管理物业等);负责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务、群团、妇女、宣传工作;负责督查各科室工作;负责考试用品管理工作;负责保密室的综合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息技术科:负责中心信息化的规划建设;负责各类考试网上报名及各类考试信息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考试的成绩管理工作和各类证书的审核、办理、发放工作;负责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卫生机考及其他无纸化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负责考试信息网站的维护管理及信息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巡视证、监考证保管使用;负责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工作;负责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考试考生信息修改(经考务一科审核后)。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中心预算、决算;负责收费、收入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支出管理(含在编在职人员各项社保费,公积金缴纳;聘用人员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缴中心电话费,购买车辆保险、燃油,支付中心会议接待、餐饮等费用);负责财务档案的归档管理保存工作;负责中心审计、资产清核、物价检查、财政审计等工作;负责会同综合科落实大额物资采购计划;负责各项考试考点联系工作。
四、考务一科: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报名审查及考务管理工作;负责职称外语考务管理工作;负责上述各类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发放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考试的考生信息修改审核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考试上报省中心的报名数据审核工作;负责各项政策性考试、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安全保密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考务用品计划。
五、考务二科(命题科):负责社会化考试命题研究工作,制定社会化考试近期及远期发展目标;负责各类社会化考试命题协作网建设,加强对命题专家日常管理,抓好面试评委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命题、批阅试卷、成绩录入及管理工作;负责承接各类社会化考试命题、校对和试卷印制的组织安排及管理工作,组织完成阅卷、成绩录入等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录用、招聘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负责各类社会化考试的安全保密和管理工作。
六、鉴定一科(教研培训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通用工种的统一鉴定和行业、企业、大中专院校、各类职业院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市直鉴定所(站)的管理,并指导协调各鉴定所(站)的鉴定工作;负责按规定收取鉴定分成费;负责相关鉴定考试的考务组织和考评员管理;负责全市技工院校的教材征订发放工作,按规定组织全市技校教研活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教研培训的信息工作。
七、鉴定二科(专项能力科):负责新职业工种的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负责相关鉴定考试的考务组织和考评员的管理;负责新职业工种鉴定标准的研究开发工作;负责专项能力考核工作;负责专项能力的考核项目立项工作,承担新开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规范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享受鉴定补贴人员的资格审核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主要职能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现由考试中心承办的全国性考试30多项,考试范围、种类今后还将逐步扩大。此类考试,均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1、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此项考试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晋升条件拟推荐评审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有效成绩后,方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此项考试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考试采用人事部统一设计暂定的13类科目和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我市规定,晋升高级职务的需考4个科目,晋升中级职务的需考3个科目。
3、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此类考试是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评价考试。参加考试并全部科目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现开考的专业有:(1)经济专业;(2)会计专业;(3)统计专业;(4)审计专业;(5)计算机软件专业;(6)卫生专业;(7)翻译专业。
4、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此类考试是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社会通用性强、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而进行的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现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的有:(1)执业药师;(2)注册税务师;(3)企业法律顾问;(4)价格鉴证师;(5)注册资产评估师;(6)监理工程师;(7)造价工程师;(8)房地产估价师;(9)房地产经纪人;(10)注册城市规划师;(11)一、二级注册建筑师;(1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3)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14)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5)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16)矿业权评估师;(17)棉花质量检验师;(18)注册安全工程师;(19)建造师;(20)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21)注册电气工程师;(22)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23)质量;(24)出版;(25)国际商务(外销员);(26)土地登记代理人。
二、各类录用考试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