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主要职责
  • 5.内设机构
  • 6.事业单位
  • 7.社团组织
  • 8.机构领导
  • 9.参考资料
  • 10.知识合集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1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原名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

  • 外文名

    National Government Offices Administration

  • 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成立时间

    1950年12月

历史沿革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国管局)是国务院管理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管局成立以来长期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原国家计委的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用房的基建投资、公务用车购置和更新经费等职能划转国管局,并增加了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补贴经费管理等职能。

1999年为适应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国管局相应转变了中央国家机关行政经费的预算管理职能。

2000年增加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接收了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

2010年,国管局增加了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

2012年6月,《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布,明确了国管局负责拟定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下级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工作,主管中央国家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等职责。

2014年,国管局增加了承担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部级干部住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1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按规定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国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中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八、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