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除网瘾
网瘾
也称互联网成瘾综合症,网络成瘾症(IAD),学名叫做病理性网络使用(PIU)。
我们一般叫做“网络成瘾综合征”,目前已经把它作为一种正式界定的疾病纳入到诊断体系当中去。最早是由葛尔·柏格(Ivan Goldberg, M.D)在1997年所定立的理论化病态并且正式承认其研究价值。可以说,它是对网络的一种过度依赖,表现为对现实生活失去兴趣;网上操作时间超过一般的限度,以此来获得心理满足。当网络依恋失控,对人产生负面影响的时候,我们就把它当作心理上的一种障碍来看待。
网瘾也像毒瘾。人体内有一个“奖励系统”,这个系统的物质基础叫“多巴胺”,是一种类似肾上腺素的物质,在短时间内令人高度兴奋。毒品就是通过这个系统提高人体“多巴胺”的分泌,破坏人体平衡系统。网络也是通过消耗“多巴胺”,扰乱平衡系统,造成网迷不断寻找提高体内“多巴胺”的成分,以至成瘾,形成迷恋网络的现象。网络成瘾属于一种精神障碍疾病。
心理咨询专家陈智雄认为,制定《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好坏,关键在于人们对它的认识和运用。
他指出,人们先要有正确的认识。《标准》中,网络成瘾所致的精神疾病,并非不懂得精神医学的人们所理解的“精神病”、“神经病”。不是上网时间长就得了精神疾病,还要有具体的诊断标准,例如:具体症状、病程、严重程度、社会功能、戒断反应等。
陈智雄指出:如果“网瘾”列为精神疾病范围这件事能引起“准网瘾者”的自觉和全社会对“网瘾者”的关心,这就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对于部分不必要经常上网的人,如果上网时间开始增多了,就可以因此得到提醒:噢!上网是有可能成瘾,并有可能发展成为精神疾病的!这就起到敲响警钟的作用。在这里也提醒网友们可以问一问自己:“当我上网时,是我自己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利用它,还是它或者它背后的利益集团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控制着我?”
陈智雄认为:这个标准的出台,对真正有网瘾的人可能会有不同层面的影响。例如有的会被定义为精神病人,可能蒙上心理阴影,甚至自暴自弃。所以,有必要引起周围亲友们的重视,网瘾者也需要重新考虑:“我的人生难道就在成为一个‘精神疾病患者’后结束?”,“我未来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
陈智雄提醒网络成瘾青少年的家长们,要作好“八年抗战”式的长期“爱的支持”的心理准备,“因为我接触过的青少年网络成瘾,部分责任在他们自己,也有部分责任在亲友和社会。”
他指出,网络成瘾者很需要社会功能的修通,这里面往往需要亲友们和全社会的长期关心和支持。他说:“其实,只要网瘾者重新认识到爱与生活的美好,他们就不会再愿意整天面对‘冰冷无情’的电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