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谦
虞谦(1366—1427),字伯益,金坛人,明初大臣。洪武中,由国子生擢刑部郎中,出知杭州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虞谦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366年
- 逝世日期
1427年
- 朝代
明
- 别名(字)
伯益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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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人物】
虞谦(1366—1427),字伯益,金坛人,明初大臣。
洪武中,由国子生擢刑部郎中,出知杭州府。
建文中请限僧道田,人无过十亩,余以均给贫民。从之。永乐初召为大理寺
少卿。时有诏。建文中,上言改旧制者悉面陈。谦乃言前事请罪。帝见谦怖,笑
曰:“此秀才辟老、佛耳。”释弗问。而僧道限田制竟罢。都察院论诓骗罪,准
洪武榜例枭首以徇。谦奏:“比奉诏准律断罪,诓骗当杖流,枭首非诏书意。”
帝从之。天津卫仓灾,焚粮数十万石。御史言主者盗用多,纵火自盖。逮几八百
人,应死者百。谦白其滥,得论减。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奏谦为右副都御史。明年,偕给事中杜钦巡视淮、凤
抵陈州灾伤,免田租,赎民所鬻子女。明年,谦请振,太子谕之曰:“军民困极,
而卿等从容请启,彼汲黯何如人也。”寻命督两浙、苏、松诸府粮,输南、北京
及徐州、淮安。富民赂有司,率得近地,而贫民多远运。谦建议分四等:丁多粮
最少者运北京,次少者运徐州,丁粮等者运南京、淮安,丁少粮多者存留本土。
民利赖之。又言:徐州、吕梁二洪,行舟多阻。请每洪增挽夫二百,月给廪;官
牛一百,暇时听民耕,大舟至,用以挽。人以为便。尝督运木,役者大疫。谦令
散处之,疫遂息。未几,偕给事中许能巡抚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