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工作内容
  • 4.主要职责
  • 5.机构设置
  • 5.1.内设机构
  • 5.2.直属机构
  • 6.其它相关
  • 6.1.审计依据
  • 6.2.审计工作程序及时限
  • 6.3.审计结论公开
  • 6.4.审计缴款公开
  • 6.5.审计人员工作纪律
  • 7.工作计划
  • 8.机构领导
  • 9.地理位置
  • 10.参考资料

濮阳市审计局

濮阳市审计局是主管审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84年,位于濮阳市胜利中路451号。机关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外资运用审计科、机关党总支和监察室。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濮阳市审计局

  • 成立

    1984年

  • 地址

    濮阳市胜利中路451号

  • 局长

    方业生

工作内容

组织领导全区的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经济活动财务收支中的不当事项,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依法进行下列审计

1、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2、区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区属事业单位及其他接受财政拨款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

3、对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

4、区属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

5、区属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行政事业单位有经济责任的正、负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6、区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开工前和竣工决算审计。

7、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福利、优抚救济费,救灾、扶贫基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财务收支的审计。

8、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有关审计事项。

(二)对与区财政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审计调查。

(三)对区属各部门和企事业组织的内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受理与审计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和举报。

(五)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全市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