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制(Government Budget Management System),简称预算体制,是国家在组织预算收入和支出活动中,划分国家同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权限、预算收支范围以及组织原则、管理方式和机构设置的制度。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财政管理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企事业财务管理体制、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等,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仅指预算管理体制。1
体制介绍
预算管理体制:预算管理体制是处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以及地方财政各级之间的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预算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各级预算主体的独立自主程度以及集权和分权的关系问题。预算体制是国家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实施预算监督的制度依据和法律依据,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
基本内容
一、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
确定预算管理的主体和级次
一级政权构成一级预算管理主体,中国共有五级。
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
国家财力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如何分配,是预算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二、中国的预算管理权限划分
人大:审查批准本级草案及执行报告
人大常委会:监督执行,审查批准本级调整方案及决策
政府:编制预决算草案、向人大汇报、汇总下一级、组织执行、决定动用、编制调整方案、监督各部门及下级的执行
财政部门:具体编制草案及调整,定期汇报
三、预算调整制度和方法
由财政部门提出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同级人大常委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来源。
体制演变
一、统收统支体制
即高度集中的预算管理体制,财力、财权高度集中于中央。是1950-1952经济恢复时期的预算体制,在三年调整时期和文革时的一些年份也用过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