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喀什乡
阿克喀什乡位于喀什市境内东端,东南隔克孜勒河与伽师县毗邻,西靠英吾斯塘乡、伯什克然木乡,北和阿图什市接壤,东西最长25公里,南北最宽16公里,总面积266平方公里。乡政府与县直线距离48公里。乡地处克孜勒河冲积平原,海拔1250米左右,地下水位埋藏在3米以内。气候干燥少雨,年平均气温12.3℃,最高气温40℃,最低气温-19.5℃,无霜期221天。土壤以盐土、潮土为主。水源有吐曼河和泉水,流量稳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阿克喀什乡
- 行政区类别
乡
- 所属地区
喀什市
- 下辖地区
库勒村、库木买村、阿克喀什村
- 电话区号
09981
简介
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初隶属阿瓦提区,1953年划归英吾斯坦区。
1982年11月6日,喀什行署决定,将喀什市浩罕、伯什克然木、阿瓦提、英吾斯坦4个公社及河内林场划归疏附县。2
1984年划英吾斯坦人民公社东北角的5个村庄析置为阿克喀什乡。
2014年10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疏附县阿克喀什乡划归喀什市管辖,保留该乡建制,行政区域界线及政府驻地不变。(新政函[2014]194号)
民族人口
1998年,全乡共计1800户、9007人,其中男4683人、女4324人,城镇人口254人、2.82%、农村人口占98.29%,维吾尔族9007人。
行政区划
乡辖村民委员会6个,计有库勒村、库木买村、阿克喀什村、墩艾日克村、阿克艾日克村、西克尔巴格村,村民小组44个。
资源乡境
90%的面积为荒地,普遍分布着洪积渗透很差的壤粘土层,地下水经流分畅,在极端干热气候条件下,表层形成氯化物的盐壳,当地群众广为食用。1998年全乡总收入2002.6万元,比上年增长9.5%。农业耕地面积1.7万亩。粮食总产量613.84万公斤,比上年增长3.5%,单产361.1公斤;棉花1.18万亩,总产88.9万公斤,比上年增长18.5%,单产75.3公斤;油料总产5.3万公斤,比上年增长2.1%;牲畜总头数34555头(只),比上年增长2.5%。
交通邮电
近年,有农用汽车15辆、大小型拖拉机105台、大中型拖车9辆、小型拖车66辆、加工机械20台。乡有邮电所,村有简易公路,交通、邮电畅通。
文教卫生体育
有中学1所、小学5所,教职员工120人,学生2037人。乡有文化站、广播站、电影队、医院,村有图书室、体育场、文娱活动室、电视室和保健站。全乡有医务人员11人,其中医生4人、护士8人,病床6张。
人民生活
人均纯收入1125.1元,人均粮食619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