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化隆回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43人,其中党员25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6名,干部平均年龄40岁。机构共设8个部门,1个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县584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户,小规模纳税人24户,个体工商业户541户。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化隆回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 属性
政府机构
- 地区
化隆回族自治县
- 国别
中国
- 年均增长
20.71%
机构概况
县内重点税源企业6户,分别是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水电站、苏只水电站、化隆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化隆县拉水峡铜镍矿、化隆县永盛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和化隆县盛兴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2004—2008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33229万元。2008年,共组织税收收入9,328万元,同比增收1161万元,增长14.79%。2009年地区局下达给我局的各项税收收入计划为10110万元,其中:增值税为10100万元,个人利息所得税为10万元。2009年组织收入首次突破亿万元大关,刷新了历史记录,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机构荣誉
化隆国税2004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目标管理责任制“优秀单位”和经济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局领导班子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并被青海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5--2008年连续被海东地区国家税务局评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支持地方经济突出贡献奖”,2006年被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获得全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在全县行风排序中连续5年排名第一,2008年度列入免评单位行列。
机构设置
化隆县国税局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级别均为正股级。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负责管理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二)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党群工作。
(三)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惩防体系建设;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备查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并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等流转税业务;负责有关税种日常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初审,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等工作。
(五)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