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简介
  • 3.代表事件
  • 4.权利与义务

录时代

录时代是指随着道德信任感的降低,而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摄像头、微型录音机、录音笔等录音摄像设备过度泛滥,人们随时随地感受录与被录的时代。“录时代”的处世准则即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义务得到认真恪守。

简介

随着道德信任感的降低,而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录音门”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我们随时随地感受录与被录,有人称“录时代”已经来临。

大街小巷都是摄像头,连最低端的手机也具备录音功能,还有记者暗访、密探、侦案所用的微型录音录像设备的过度泛滥等。每个录音事件都是我们身处其中的“录时代”的一个缩影:这样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录时代”已经现身。

代表事件

1、天津宁河县小学老师张熙玲眼看要成钉子户,陆续见到副县长等当地官员。张熙玲买了录音笔悄悄录下各级官员多次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巨大反响。

2、江苏东台一中一名90后女生在老师“喝多了”对其提出不正当性要求时,将双方谈话内容悄悄录下,并放到了网上,震惊网络。在这段长达24分钟的录音中,江苏东台一高三老师彭某承认多次在办公室或者阴暗角落谈话之时,对多名女学生动手动脚,轻者刮鼻子,重者拍屁股,还在补习之时对女学生时常提出“你将来要怎样报答我”等带有挑逗性类的要求。

3、2011年9月20日,1岁男孩小涵患病被送到医院,其父因质疑医生的一些做法,要求参与专家会诊并全程录音,同时复印病历、检验结果,另找院外专家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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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义务

从权利的角度看,关键是不被录的权利要得到尊重。现实生活中许多“录”纠纷,都是因为拒录的权利不彰。比如,村干部在上访户门口安装摄像头,这就违反了私人住宅私密空间不被录的权利;还有的黑心旅馆在房间、卫生间秘密安装摄像头,这也是对公民私人权利的侵犯。也有一些记者,在被采访对象已经声明“现在不算正式采访,私人谈话别录像录音”后,擅自使用秘密录音录像设备,并以此作为采访依据,这也是极为不妥的。 从义务的角度看,对录音录像的权威性和实证价值应保持必要的敬畏。录像录音资料尤其应遵守“证据保全”的义务。在公共空间,接受摄像头式治理的义务缘于个人自由权利的一种让渡,但履行摄像头式治理义务的前提应该是,让公民知晓“已进入录像录音区域”,而且相关资料必须合法地使用和保存。不能安装了摄像头,但最后进入法律认证的环节可以任由利益相关方损毁、裁剪,却又无人负责。 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义务得到认真恪守,这不只是“录时代”应有的处世准则。有权利的人更应记得义务,铭记权利和义务的人则更有担当,有担当的人更易赢得信任,这显然有利于更快地跨越当下这个信任缺失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