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简介
  • 4.历史沿革
  • 5.形式特征
  • 5.1.句数固定
  • 5.2.押韵严格
  • 5.3.讲究平仄
  • 5.4.要求对仗
  • 6.格律对照
  • 6.1.五言律诗
  • 6.2.七言律诗
  • 7.代表作品
  • 8.参考资料

律诗

中国传统诗歌的体裁

律诗是中国传统诗歌的一种体裁,属于近体诗范畴,通常每首八句,超过八句的 ,则称排律长律1

律诗起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仗的新体诗,至初唐沈佺期、宋之问等进一步发展定型,盛行于唐宋时期。律诗在字句、押韵、平仄对仗各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律诗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一般每首分别为五言七言,简称五律、七律2,五律规定每句五字,全首共四十字,七律规定每句七字,全首共五十六字字。还有每句六字,全首四十八字的,称六言律诗,传世作品极少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律诗

  • 形式特征

    每首限定八句要求用平声韵等

  • 起源时期

    六朝齐梁时期

  • 流行时期

    唐代3

  • 代表诗人

    李白杜甫

  • 代表作

    送友人《登高》等

  • 体裁

    中国近体诗的一种

基本简介

律诗的格律要求是多方面的。首先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每首分别为五言句、六言句或七言句,简称五律、六律、七律,其中六律较少见。其次对诗句数量有不同限制,通常的律诗规定每首八句。如果仅六句,则称为小律或三韵律诗;超过八句,即在十句以上的律诗,称排律或长律。第三是特定的对偶要求。通常以八句完篇的律诗,每两句成一联,计四联。按照旧时律诗写作的起承转合结构,习惯上称第一联为破题,第二联为颔联,第三联为颈联,第四联为结句。每首的中间两联,即颔联、颈联的上下句都必须是对偶句。排律则除首末两联不对外,中间各联都必须上下句对偶4

小律对偶要求较宽,或一二两联,或二三两联,或仅二联要求上下句对偶。第四便是声韵格律的严密要求。以常用的五律、七律为例,首先是押韵,律诗要求全首通押一韵,限平声韵;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五律首句多数不押韵,七律首句多数押韵。也有押仄声韵的,有人认为押仄韵的应属古体。其次是声调。古代汉语分平上去入四声。诗歌声律以平声字为一类,以上去入三声字为一类,称“仄声”。律诗每句中用字平仄相间,上下句中的平仄相对,有“仄起”与“平起”两式4

历史沿革

律诗

律诗是近体诗的基本形式之一(唐人曾以律诗为近体诗的总称,近体绝句也包括在内,后来才划分出去)。它萌芽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讲究声律、对偶的新体诗,定型于初盛唐间,成熟于中晚唐时期。

齐梁体的格律诗构成了对式律 (指全诗各联之间均不粘的格律形式)、粘式律(指全诗各联之间均粘的格律形式)和粘对混合律(指全诗各联之间既有粘又有不粘的格律形式)三种类型,但以对式律为主,距离完善的近体诗尚有很大距离。其中从梁代中后期到陈代,阴铿、张正见、庾信、徐陵等人的一些作品,已经十分接近唐人律诗。在隋代杨素、卢思道、薛道衡等人,结合南朝靡丽词彩和北地清新刚健之气,创作出一些清健秀拔的诗歌,为过渡期诗歌的发展指出向上一路。

初唐时期,在律诗形成的链条上具有重要位置的首先是初唐四杰。自唐初以来,在诗歌律化进程中出现的半古半律的诗体现象至四杰而有所改观,其五律的对式律作品锐减,同时尚有部分近体诗未能谐协音律,留有较多的过渡阶段痕迹。而之后的文章四友以及沈佺期、宋之问等,对于四杰在诗体方面将唐初以来的混沌状态加分 离与规范的初建之功与实践成果,显示出进一步巩固与推进的态势。可以说到初唐末期五律对式律作品绝迹,从而彻底告别了永明体的对式结构;粘对混合律作品亦呈锐减之势,而粘式律作品却大幅度地增加,并居于主导地位,这说明初唐诗人已经找到了声律追求上的目标, 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五律的粘对规则已经确定,初唐律诗艺术的建设已经完成。特别是沈佺期、宋之问等诗人,总结了南朝以来新体诗的成就,把已经成熟的形式肯定下来,最后完成了“回忌声病,维句准篇”的任务,在创作中使五律正式定型。《全唐诗》收宋之问诗三卷198首,沈佺期诗三卷156首,绝大部分是律诗。

盛唐时期,律诗作者日众,大致汰除了初唐的缛采靡词,而风格趋向省净自然。不过整个唐前前的五律,多还停留于消闲遣兴、体正格圆的阶段,很少触及广阔的社会人生。至于七律的兴起,又晚于五律。沈佺期、宋之问、杜审言、李峤始有成篇,至盛唐,王维、李颀、岑参、贾至诸人刻意锤炼,方使它在体制上达到纯熟,而崔颢、李白仍有骈散交杂、半古半律之作。这一时期的七律虽有高华秀朗的名篇,但内容上绝大部分属于奉和应制、登临酬赠,比之五律更见狭窄。同时,盛唐时期李白、王维、高适等诗人的七律,多有失对、失粘、重字之误。到了杜甫,七言律诗才展示其诗体潜力而打开艺术天地。杜甫全面开辟了律诗的境界,时事政论、身世怀抱、风土人情、文物古迹,一概熔铸于精严的格律之中,把这一诗体的价值提到了足与古诗、绝句并立相峙的高度。

中唐时期,刘长卿和大历十才子专攻律诗,尤长于五律,但基本上走的是盛唐诸家的路子,文辞、声律上修整得十分工致,气度的安详与意象的浑融则稍有不及,更丢失了杜甫诗中的“古意”。 元和诗坛铺陈古风,律诗不振。其中韩愈学杜甫的开合动荡,而略见板滞;元稹、白居易承杜诗的疏放明畅,而流于浅易;贾岛深入拗折峻峭的一路,但限于五律,又偏重在炼字琢句,缺 少排之气;刘禹锡、柳宗元则以精警凝炼见长,虽富于情韵, 终欠姿态横生。他们各自得到杜甫律诗的某一方面,而未能变化以成大家,推陈出新。

律诗创作的新局面,是在晚唐正式打开的。初盛唐间仅建立了格律形式,内容尚不充实,诗体的美学功能也远未展开。经杜甫“运古于律”,境界始大,感慨始深,变化出奇,律体方尊。到晚唐温庭筠、李商隐诸家,苞综正变,会通源流,诗格更趋于精纯。晚唐律诗最为发达,从姚合、许浑以至司空图、韩偓,几乎所有的诗歌名家都以工律体著称,有的甚且只工律体。特别是李商隐、杜牧、温庭筠等几位七律圣手,他们不单修整了律诗的形体,而且改造了律诗的气质,把律诗艺术推进了一个新的阶段。

五代律诗乏善可陈。宋代律诗创作延续了杜甫和中晚唐诗人的创新努力并在“江西诗派”手中将之逐渐定型,走出了一条以理趣见长、以议论为诗的新路子,其七律成就较高,五律佳作较少。元代律诗有一定成就,五律有一些佳作。自明清以下,律诗逐渐衰落5

形式特征

广义律诗的包容度很大,它允许拗格存在,允许三仄尾。如崔颢的《黄鹤楼》就是典型代表。

狭义律诗格律非常严谨,在字句、押韵、平仄、对仗各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句数固定

律诗通常每首八句,超过八句的 ,则称排律或长律。以八句完篇的律诗,每二句成一联,计四联,习惯上称第一联为首联,第二联为颔联,第三联为颈联,第四联为尾联。每联的上句称为出句,下句称为对句,两句构成对句关

系;前联的对句和后联的出句的关系则称为邻句关系。

律诗句子字数整齐划一,每句或五言,或七言,分别称五言律诗、七言律诗。五律规定每句五字,全首共四十字;七律规定每句七字,全首共五十六字字。还有每句六字,全首四十八字的,称六言律诗,传世作品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