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
清原满族自治县,是辽宁省抚顺市下辖县,位于辽宁省东部山区,是辽宁省的东大门。截至2014年底,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91165万元1。截止2022年底,全县总人口30.5万人2。清原满族自治县辖9个镇、5个乡,共188个行政村。截至2023年5月,全县总面积为3932.96平方公里2。全县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低山丘陵与河谷交错,中部沿浑河河谷平原向西逐步低缓。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寒夏热。矿藏资源极为丰富,现已发现的有金、铜、石灰石、煤炭、云母、草炭土等20余种2。
截至2014年末全县拥有卫生机构28个,共有中小学61所1。
清初,康熙起奉天府属开原县。清代为开原、兴京两县相间之地。1946年,国民党占领此地,为安东省所辖。1954年,划归辽宁省所辖3。境内有松山仙洞风景区、夏湖风景区等景点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清原满族自治县
- 面积
3932.96平方公里5
- 外文名
Qingyuan Manchu Autonomous County
- 人口数量
30.5万人(2022年底)2
- 别名
煤都绿肺、生态新城
建制沿革
清原战国时属燕国的辽东郡,秦及汉初袭旧。
西汉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为玄菟郡高显县地,后属平州玄菟郡;三国西晋隶属无变。东晋南北朝属前燕、前秦、后燕。
从北燕至隋为高句丽所据。
唐初属新城地。唐高宗总章元年始属安东都护府。后为渤海扶余府的辖境。
辽初属优州,会同二年(938年)始为东京道咸州东境地。
金初此地属东京咸平县。天德二年(1150年)起属咸平路成平县。
元初属开元路开元府,至元二十四任(1287年)属辽阳行省开元府,元真二年(1296年)属辽阳行省开元路。
明洪武始属辽东都指挥使司开元三万卫所辖。正统三年(1438年)清河以南属建州卫地,其余所属不变。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后金政权建立后,此地为明、后金割据区。
清初,康熙起奉天府属开原县。清代为开原、兴京两县相间之地。
民国初年(1912年)底开原县境,后因此地位于柳河、兴京、海龙三县交界处,距县城较远,难以控制,便于民国十四年(1925年)析开原、海龙、柳河、兴京以及铁岭五县各一部分,置设治局,同年八月升为县。民国十七年(1928年)七月正式定名为清原县。民国十八年(1929年)乐北政务委员会成立,改奉天省为辽宁省,清原县直隶辽宁省为三等县。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三月公布省公署官制,复改辽宁省为奉天省,仍隶奉天省为丙类县。
东北光复后,建立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县人民政府。
1946年,国民党占领此地,为安东省所辖。
1948年,重新解放,划届辽东省管辖。
1954年,划归辽宁省所辖。
行政区划
截至2010年,清原满族自治县辖9个镇(清原镇、红透山镇、南口前满族镇、大孤家满族镇、夏家堡满族镇、草市镇、南山城镇、湾甸子镇、英额门镇)、5个乡(土口子满族乡、北三家满族乡、敖家堡乡、大苏河乡、枸乃甸乡),共188个行政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