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希洵
苏希洵,字子美,广西武鸣县马头镇全苏村人。幼年读私塾,因聪明过人,得到陆荣廷的青睐,将养女与他订婚,并送他读书。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入广西公立政法学堂就读。宣统三年与陆荣廷养女完婚。民国2年春,始赴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攻读7年,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学习期间,著有《现代宪法的趋势》论文,并把法文版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译成中文。
基本信息
- 国籍
中国
- 民族
壮族
- 出生地
广西武鸣县
- 出生日期
1890年
- 逝世日期
1970年
个人简介
回国后,于民国9年在梧州任海关监督,后任国民政府外交部两广特派员。次年7月随下野的岳父陆荣廷退往龙州,后又一同往上海。民国11年3月上京求职。次年被委任为外交部佥事科长兼任部立俄文法律专科学校教授,外交部欧美司司长及外交部部长王宠惠的秘书。民国13年,赴越南调查商务和侨务,写有《中越商务与旅越华侨》一书,又撰写了一篇《条约通论及中国之不平等条约》论文,对当时修订“中法越”条约极有参考价值。民国17年起,历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科长代理参事,司法行政部总务司司长兼任法官培训所教务主任。民国20年,王宠惠代表中国出任荷兰海牙国际法庭官时,担任王的随身秘书。
民国22年,任广西省政府委员,民国26年任省政府秘书长。民国28年任广西教育厅厅长。发表有《本省教育施政方针、现状及其问题》、《广西基层教育与基层经济建设的联系问题》等论文。民国33年。重任广西省政府秘书长。民国34年以后任全国立法委员、西江文理学院(南宁)法律系主任和代理院长等职。著有《罗马法与中国固有法律之比较》等书。民国37年当任中华民国司法院第一届大法官民国。38年11月,离桂赴香港,后去台湾。1970年7月30日病逝于台北,终年80岁。
附录:历任大法官
·第一届大法官(37-47)
燕树棠 向哲濬 (38.4.1-47.9) 黄又昌 魏大同 (38.4.1-47.9) 张式彝 (37.7-37.11)
苏希洵 (38.4.1-47.9) 李伯申 (37-40) 夏勤 (38.4.1-39.9) 胡伯岳 黄正铭 (41.4.1-47.9)
洪文灡 徐步垣 (41.4.1-47.9) 张于浔 (37-40) 王风雄 (41.4.1-47.9) 林彬 (37-40)
曾劭勋 (41.4.1-47.9) 刘克隽 蔡章麟 (41.4.1-47.9) 沈家彝 韩俊杰 (41.4.1-47.9)
翁敬棠 何蔚 (41.4.1-47.9) 叶在均 (40.4.1-47.9)
·第二届大法官(47-56)
林纪东 曾繁康 徐步垣 黄演渥 胡伯岳
史尚宽 黄正铭 胡 翰 (51.7-56.9) 曾劭勋 (47.7-53.1) 史延程
王之倧 诸葛鲁 洪应灶 黄 亮 (53.9.16-56.9) 金世鼎
王昌华 (53.9.16-56.9) 景佐纲
·第三届大法官(56-65)
林纪东 黄演渥 (56-60) 金世鼎 胡伯岳 黄亮
景佐纲 王之倧 欧阳经宇 李学灯 田炯锦 (60-60)
黄正铭 (56-60) 戴炎辉 (60-61) 管欧 陈朴生 (61-65) 张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