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是指1864年10月7日(同治三年九月七日),沙皇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领土的不平等条约1。
19世纪初,沙俄开始觊觎中国西部地区。清道光二十六(1846年)至二十七年(1847年),沙俄武装侵占了巴尔喀什湖东南的喀拉塔勒河、伊犁河等七河地区。咸丰四年(1854年),又强占阿拉木图。同治元年(1861年),中俄双方在塔城举行勘分西北边界的谈判,俄方坚持“不论中华边界,只以常驻卡伦为界”的无理要求。同治三年(1864年),清政府处于外有沙俄大军压境、内有新疆回民反清举事的形势下,再次与沙俄在塔城谈判,被迫签订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2。1869年-1870年,中俄又签订《科布多界约》《乌里雅苏台界约》《塔尔巴哈台界约》三个子约3。
该条约共10条,主要内容有:重新规定从沙宾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新界以西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归俄国;划界后,新边界线附近居民,“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换约后满240天,两国立界大臣会同,“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并拟定国界记文,互换为凭;立界后,位于新界俄国一侧的原有中国卡伦,应于一个月内迁往中国一侧;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外民庄五处,限10年内内迁1。
该条约是沙俄逼迫清政府签订的又一个掠夺性条约。通过该约和其后签订的三个子约,沙俄割占了中国西北部边疆44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连被《中俄北京条约》列为界湖的斋桑淖尔、特穆尔图淖尔等也被划入了俄境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 时间
1864年10月7日
- 割占面积
44万多平方千米
- 签定国家
中国清政府、俄罗斯(沙皇俄国)4
- 割占区域
中国西北巴尔咯什湖以东以南
历史沿革
史地背景
康熙、雍正年间,中俄先后签署《尼布楚条约》《恰克图条约》,划分了两国的东段、中段边界。在西北部,一说,从康熙年间起,俄国便不断进窥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地区,然而直到18世纪30到40年代,沙俄的边界与巴尔喀什湖相距尚远。
乾隆年间,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叛乱,中国西北国界得以确定。新疆沿边的哈萨克、布鲁特以及中亚的浩罕、巴达克山、布哈尔、爱乌罕等部也相继表示归附并被清廷视作“外藩”。此时,中国与沙俄接壤的西段边界仅有沙宾达巴哈至喀喇玛岭一段(该段未经条约划定),其余边界则主要是与上述诸“外藩”之间的边界,清廷对包括新疆在内的西北边疆实行有效管理。但随着清王朝中衰,西北边防逐渐废弛,而沙俄则逐渐渗透并控制中亚,进而加紧蚕食中国西北边疆。两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除谋求在中国西北扩大俄国的对华贸易外,并通过武装入侵、筑垒移民等手段,强占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大片中国领土。1856-1860年,英法两国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第二次鸦片战争,沙皇政府也趁火打劫,把它拟定的中俄西段边界走向强加给了中国。
订约起因
主条目: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俄北京条约
1860年(咸丰十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沙俄诱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11月14日(中历十月初二日,俄历11月2日),清钦差大臣奕訢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中俄北京条约》。该约第二条规定:
“西疆尚在未定之交界,此后应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及一千七百二十八年,即雍正六年所立沙宾达巴哈之界牌末处起,往西直至斋桑淖尔湖,自此往西南顺天山之特穆尔图淖尔,南至浩罕边界为界。”
这一条款,强行规定中俄西段边界的走向,把历来属于中国的山河湖泊和设在中国境内的卡伦指为分界标志,为更多地割占中国领土制造了条约根据。清廷设置的卡伦原非边境标志,在卡伦之外的区域,清军也组织有巡查会哨(包括赋税征收)等活动,清廷并在那些区域立有鄂博、碑铭;《北京条约》在规定以卡伦为界时,实已经带有掠夺性。而较之俄文本,这一由沙俄经手翻译的《北京条约》中文本在文意上还多所改动,例如将俄文本中的“中国现有卡伦路线”改译为“中国常驻卡伦”,将从沙宾达巴哈起的边界走向由“往西南至斋桑湖”改译作“往西直至斋桑湖”,将俄文本中的“由此到伊塞克库里湖以南的山即腾格里山,或吉尔吉斯阿拉套,亦称天山南路又顺此山到浩罕领地”等语改译作“自此往西南顺天山之特、穆尔图淖尔,南至浩罕”。这些都为沙俄在《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后续谈判中随心所欲地曲解《北京条约》、夺取更多的利益埋下了伏笔。
签约经过
按照《中俄北京条约》的规定,自1862年(同治元年)8月起,清朝勘界大臣明谊与俄国全权代表巴布科夫(Иван Фёдорович Бабков)、札哈罗夫(Ива́н Ильи́ч Заха́ров)等在塔尔巴哈台开始勘分中俄西界的谈判。谈判前,俄方拟定了与《中俄北京条约》边界条款的规定不相符的“国界草案”及“分界地图”,意图将更多的中国地方指为俄有,并采用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侵占黑龙江地区时实行的“以实际占领支持外交要求”的策略,出兵占领所谓“国界草案”中俄国标明的山隘、要津,造成既成事实。
谈判开始后,俄方坚持以中国常驻卡伦为界,“所有卡外尽作为应给该国之地”。明谊据理驳斥,未予同意。9月17日,中方作出让步,提议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塔尔巴哈台、伊犁四处旧有边界至常驻卡伦之间“适中定议”,将此线以西原属中国之地划给俄国。俄方对此竟未予置理。20日,俄方将“国界草案”交给中方,声称国界必须照图划定,否则即可毋庸再议,并限10日内答复。10月初,巴布科夫等单方面宣布中止谈判,择期回国。后中方多次要求复会,均遭拒绝。1863年(同治二年)3月下旬起,沙俄西西伯利亚总督出动俄军,向中国西部境内纵深地带推进,直指塔尔巴哈台、科布多、斋桑淖尔、伊犁等战略要地。
在俄军入侵面前,清政府畏缩不前。恭亲王奕訢认为:“该国如此强横,若不早为完结,诚恐酿成不可收拾之势。”于1863年(同治二年)9月上旬向沙俄驻华代办表示,准备接受俄方在塔尔巴哈台提出的“分界议单”(即“国界草案”),并提出以撤退入境俄军为交换条件。11月,明谊接到谕旨,随即照会西西伯利亚总督,要求俄方1864年派员前来“商办换约”。俄方借口来照中有“商办”字样,表示拒绝。
1864年(同治三年)5月,俄军乘新疆回民反清起义(见词条“1864年农民起义”)之机,继续入侵中国西部地区,并于6、7月间强占伊犁西北的博罗胡吉尔卡伦,伊犁岌岌可危。8月11日,伊犁参赞大臣明绪迫于形势,致函西西伯利亚总督:“准照议单,约派使臣,速来换约。”俄方见签约时机成熟,表示同意。谈判过程中,俄国陈兵塔城卡外以为威胁,巴布科夫借此强迫明谊必须按照俄国的分界议单划界,否则派兵强占。清廷屈于俄国的武力威胁,令明谊让步,接受俄方议单。10月7日,中方代表明谊等与巴布科夫、札哈罗夫在塔尔巴哈台签署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并在俄方绘制的分界地图上签字画押。
后续事件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及换约前,清廷就已预筹勘界立碑之事。该约换约后,按照该约第六条的规定,双方代表应在1865年5月(换约后240日,合清同治四年四、五月间)在指定地点会合并竖立界碑。受“1864年农民起义”的影响,西南一路的勘界已不可行,但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所属北路地区,清廷仍在筹备勘界。1865年(同治四年),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麟兴受命前往科布多,与俄人约期划界,他并派员去索果木卡伦等候俄使。后接俄方通知,俄因军事行动(实即侵略浩罕),年内不克勘界立碑,于是该项工作被迫搁浅后延。但是,俄方一方面侵略浩罕等国、拖延勘界,另一方面仍在驱逐中国边境守卡官兵,强占沿边土地。清廷不堪其扰。几经交涉,1868年(同治七年),双方终于议定次年重启勘界立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