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法律定义
  • 4.分类
  • 5.车型
  • 6.注意
  • 7.机动车驾驶证
  • 8.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 9.事故预防
  • 10.限行政策
  • 11.以旧换新
  • 12.修理
  • 13.注册登记
  • 14.注销登记
  • 15.保险
  • 16.处罚标准
  • 17.年检规定
  • 18.贬值
  • 19.超速处罚
  • 20.公交机动车
  • 21.保有量
  • 22.管理办法
  • 23.参考资料

机动车

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车

机动车的英文名称为MV(Motor Vehicle的缩写)中文意思就是“机动车辆”。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以及部分游乐设施(如电动摄位车、电动滑板车、电动脚踏车等)。可分类为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电动车等1

2019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机动车

  • 外文名

    MV(Motor Vehicle)

  • 动力

    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

  • 性质

    轮式车辆3

  • 用途

    供人员乘用用于运送物品进行工程专项作业

法律定义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分类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

*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 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 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28千瓦,载质量不大于1,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公里/小时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 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9千瓦,载质量不大于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40公里/小时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