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店镇
安徽省霍邱县辖镇。1949年建石店乡,1958年成立先锋公社,1983年复改乡,1984年撤乡设镇。位于县境西北部,通公路。辖井岗、双庙、桥岗、高庄、宽店、水晶宫、石店、韩老楼、双庄、彭桥、郑塔、杨桥、三连塘、五塔寺14个村委会。
2017年,行政区域面积12054公顷,常住人口57055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石店镇
- 行政区类别
镇
- 邮政区码
237461
- 地理位置
霍邱西部
- 面积
12054公顷
- 人口
57055人(2017年)
- 耕地面积
5128公顷
基本信息
石店镇位于霍邱西部,安阳山东麓,城西湖南畔,东与邵岗乡接壤,距邵岗街道15公里,西与马店镇毗邻,距马店街道6公里,北与高塘镇相连,距高塘街道10公里,南与白莲乡搭界,距白莲乡牛集街道5公里,东南距白莲街道12公里。
辖区以石店街道为中心,东至郑塔村东沿,西至彭桥村西端,南至杨桥村南堰,北至井岗村北边,内辖井岗、双庙、桥岗、高庄、宽店、水晶宫、石店、韩老楼、双庄、彭桥、郑塔、杨桥、三连塘、五塔寺14个村委会,287个村民组。
历史沿革
石店镇石店村韩堰台孜出土的周代文物与人骨考证;这里在2500年以前东周时期就有人群居住,繁衍后代,生产生活,从东周后期以来,多次饥荒、战乱、瘟疫,人口少、伤亡重。南宋嘉定元年(公元1208年),连年大旱、蝗灾,民大饥,食草木,饿死十分之三四,人口锐减。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从山东移民,迁一部分人到此地居住,人口随之增加。200多年以前手工业、商业向农村拓展,在霍邱县至固始县和高塘集到河口集的陆路通道的交叉点上,逐渐聚集了十几户人家,为来往客商服务,由于离山场近,一些磨刀石、火石和石器在这里销售,从而得名石店铺。
石店从明、清有史记载以来,就隶属霍邱县。民国36年(公元1947年)8月刘邓大军南下,10月中共鄂豫区党委和行署决定在霍邱县西部、南部和金寨县北部及固始县东北部,分设置霍邱、霍固两个县,石店隶属霍固县。1949年1月霍邱全县解放,2月1日撤霍固县,以原霍邱县的区域恢复霍邱县,石店隶属霍邱县,是镶嵌在霍固公路线上的重镇。霍邱县石店镇十一五期间上级共确定村村通GPS定位指标任务35.6公里,06年至08年底,实际完成38.6公里,三年超额完成了村村通工程指标任务。
行政区划
石店区。民国初年(1921)始设区的建制;石店隶属西二区(区公所在马店)。民国36年(1947),国民党为加紧反共反人民,设立联防区,石店隶属马店联防区。1947年8月刘邓大军南下,10月设置霍固县,1948年2月成立马店区,马店区隶属霍固县,石店隶属马店区。1949年1月霍邱县全县解放,2月撤霍固县,马店区隶属霍邱县,3月区政府迁至石店赵益吾圩子里。1949年3月19日区新收编的土匪阴谋里应外合攻打区政府,区武装部队打死土匪一人,抓俘叛匪12人,击败了敌人进攻,使人民政权得以巩固。1950年9月改马店区为石店区,辖马店、石店铺、五岗、张井、上楼、邵岗、水晶宫、郑塔、牛集、韩店、孔集、杭庙、尚塘、溜山、刘集、谢店16个乡,1952年11月又增设彭桥、曹店、梓园、许集、韩楼5个乡,计辖21个乡。1958年10月撤区乡,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石店区建立先锋公社,社址在马店,下设营(大队),连(中心队),排(小队)。1961年7月公社、大队均划小,撤中心队一级,公社划为马店、茶庵、牛集、石店、郑塔、邵岗、刘集、五塔8个小公社。1972年1月恢复区建制,不设区政府仍为石店区。1973年1月撤郑塔公社,并把白莲、白庙、吴集、高塘4个公社划为石店区,辖11个公社。1983年11月25日建立石店区公所,并改公社为乡、大队为村、生产队为村民组。1984年10月石店、马店乡改为乡级镇,至此石店区辖9乡2镇,至1992年2月22日撤区并乡为止。
石店镇。民国初年(1912),石店属于区下设的1个保。民国34年(1945),为了加紧抓壮丁,准备打内战,撤区并乡,建石店铺乡辖10个保(分东5保西5保),五塔乡10个保(分南5保北5保)。1949年1月全县解放,建立石店铺乡人民政府。1950年3月大乡划小,石店、韩店、孔集、郑塔、五塔、上楼、水晶宫7个乡,在现石店镇境内。1952年11月又增设彭桥乡共8个乡。1958年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石店隶属先锋(马店)公社。1961年7月公社划小,划为石店公社和五塔公社。1983年11月公社改为乡,名称和范围未变,1984年10月石店乡改为级镇。1992年2月22日撤区并乡,石店镇同五塔乡合并为石店镇,辖25村287组。
辖区集镇
石店,东至五里井支渠,西至三叉路,南至郑塔分干渠,北至镇政府,占地1.6平方公里,七条街、八条路,“匡”字形结构,老街、新街形成块状,霍固公路纵贯东西,供电、通信、广播电视设施齐全,86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货物充足。集镇上居住居民、商户1826户,6056人。建筑面积13.37万平方米、机关、商贸、教育等几十幢楼,坐落其间。石店法庭、国税分局、中心医院等覆盖其他乡(镇)的单位,设在此镇,对周边发挥了中心镇的辐射作用。
五塔,位于城西湖南岸,是原五塔乡政府机关所在地。五塔原为五塔寺,建成早于石店。城西湖形成以后,水患不断,百姓遭灾。为祈求神灵,保护人财安泰,镇住水患,就进行建塔修庙,建成五个塔和寺庙,名为五塔寺,后发展为小集镇。东至五塔中学,西至兰桥湾,南至付桥村上庄组,北至井岗村陈洼组。占地0.8平方公里,居民、商户和农户1123户,3096人。军民路,五-邵撤退路在此交叉,离沿岗河仅2公里,水陆交通方便。集镇建设初具规模,老街、新街、市场已经形成,是城西湖南岸的一个重要集镇。
郑塔,原名为郑塔铺,是石店镇的东大门和紧靠霍邱至固始公路线上的小集镇。东西长600米,南北宽300米,居住着郑塔村4个村民组的干群和商店、市场、粮站等,小集镇为周边村的村民服务,是小集镇周边村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和销售农副产品的重要场所。
气候水文
石店属亚热带向温暖带过渡地带,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无霜期较长,季风较明显。冬寒夏热,四季分明,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十分有利。但因地处过渡性气候带,天气多变,特别是降水的年际和季节的变化较大,往往导致旱涝灾害的发生,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气温年平均为15.4℃,最低年为14.4℃,最高年为16.9℃,高低差不大,年际间较为稳定。大于或等于10℃的活动积温为4975℃,持续时间228天,大于或等于0℃的活动积温5628.7℃,持续时间为340天。无霜期年平均222天,初霜最早在10月10日,最迟在11月24日,平均11月14日;终霜期最早2月28日,最迟4月14日,平均3月27日;年度内以1月气温最低,年平均为1.8℃,最低为1.3℃;7月气温最高,年平均为28℃,最低为26℃。年日照时数平均为2163小时,日照百分率为49%。常年风力平均2-3级,最大风力7-8级,一、二、三、十一、十二5个月多东北风,雪霜多,四、五2个月多西南风,干旱多,六、七、八3个月多东南风,降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