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改革
刘裕改革是刘裕于公元405年开始实施的改革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裕改革
- 外文名
Liu Yu reform
历史背景
自东晋偏安以来,政治腐败,豪强恃强凌弱大肆兼并土地,百姓流离失所,家产得不到保障。东晋的政治社会问题,主要是门阀和豪强的土地兼并和对于劳动力的强占,致使广大人民流离失散不得温饱。1同时,山湖川泽多为门阀和豪强霸占。一般老百姓使用,要向他们纳税。州郡所送的不经策试的秀才、孝廉多非其人,大约都是以门第关系进来的。同时,豪强士族贪得无厌,与官府勾结,盘剥百姓,苛捐杂税,法令苛刻,民众负担沉重,加上土地兼并严重导致的当时百姓居无定所,社会矛盾日益加深。
公元三八三年秦晋淝水之战是东晋十六国历史的重要转折。战后北方再度陷于分裂,战乱蜂起,南方东晋政权在侥幸的胜利面前并没有振作起来,以司马氏为代表的士族奢迷酒色,罢默贤臣,按人当道,使“晋政宽弛,纲纪不立,豪族陵纵,小民穷理”。统治集团内部矛盾,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益激化。在这个时候,一个本来不惹人注目的寒门庶族地主—刘裕“奋起寒微”,依靠军功和手中握有的北府兵权,登上了历史舞台,他和他周围的人们组成的寒人武士集团,开创了寒人掌权的局面。公元420年灭掉东晋,建立了南朝第一个朝代—刘宋政权。在刘裕入朝执政到称帝的二十年中,他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力矫晋时弊政,加强集权,铲除分裂割据势力,努力发展经济,并在此基础上两次北伐,消灭南燕、后秦,使南方出现了一百多年来没有过的统一。其子刘义隆(宋文帝)继续刘裕的政策,终于出现了“元嘉之治”这个分裂时期的大治盛世。
改革内容
刘裕从他掌权时起,到他代晋做了皇帝,曾对当时积弊已久的政治、经济状况有所整顿。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整顿吏治
一、整顿吏治枣他当时罢掉或处死的官吏有许多是士族或皇族出身。他的亲信、功臣中有“骄纵贪侈,不恤政事”的,他也严厉惩罚,甚之处死。
重用寒门
二、重用寒人枣东晋时期,中央和州、郡的大权一直掌握在王、谢、庾、桓四大家族手中,选拔官吏,主要依据门第,所谓“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选出的官吏多是无才无识之辈。刘裕掌权后,下令改变这种状况,要求按照九品中正制初置时的精神选拔人才。同时严整法纪,对地方选拔上来的人才专门进行考试,如有不实,一律严查,保证官员的选拔公正,唯才是举。他重用出身“寒微”的人,如刘穆之、檀道济、王镇恶、赵伦之等。
实行土断
三、继续实行“土断”,抑制兼并枣刘裕于义熙九年(413年)再次实行“土断”政策。除南徐、南兖、南青三州都在晋陵(今江苏镇江、常州一带)界内,不在土断之列外,其余都依界土断。多数侨置郡、县被合并或取消。在户籍上,不再分土著和侨人。对于势家大族隐藏户口的,严厉清查。还禁止豪强封锢山泽、乱收租税,人民可以任意樵采捕捞。 刘裕实行义熙土断时,除徐、兖、青三州居住在晋陵(今江苏镇江、常州一带)的住户可以不进行外,其他流寓郡县大多被并省,归入本地郡县。会稽(今浙江绍兴)四姓中的余姚士族虞亮抗命,藏匿亡命千余人,被处以死刑,于是豪强肃然,远近知禁。义熙土断,是第四次土断。也是比较彻底的一次,它打击了东晋豪强士族势力,对维护东晋政府的兵役来源和租赋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
整顿赋役制度
四、整顿赋役制度枣刘裕下令严禁地方官吏滥征租税、徭役,规定租税、徭役,都以现存户口为准。凡是州、郡、县的官吏利用官府之名,占据屯田、园地的,一律废除。凡宫府需要的物资,“与民和市”,照价给钱,不得征调。还减轻杂税、徭役等。
轻徭薄赋
刘裕即位后,免去了一些苛捐杂税,“蠲租布二年”,使百姓能多少减轻一些负担。对于那些原来因战争需要被征发的奴隶也一律放还。东晋末年,置官滥乱,给人民带来沉重负担,刘裕也能及时制止,规定“荆州府置将不得过二千人,吏不得过一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
废除苛法
刘裕对东晋以来苛刻的刑法也进行了改革,永初三年(422)下诏“刑罚无轻重,悉皆原降”。
大兴教育
刘裕虽然是行伍出身,却能注重学校教育。他认为 东晋末年以来,“戎马在郊,旌旗卷舒,日不暇给。遂令学校荒废,讲诵蔑闻..训诱之风,将坠于地”。于是下诏要选备儒官,弘振国学。刘裕振兴学校教育固然是为了巩固封建 统治的需要,但它在另一方面却带来了全社会注重学校教育,改善社会风气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