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
柏乡县是河北省邢台市下辖县,位于河北省中南部,南邻隆尧、临城,截至2023年4月,辖4镇2乡、121个行政村、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268平方公里,总人口20万人1。柏乡县地势西高东低,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地下水位深,降水不均匀,耕层土壤肥力充足,地下矿产匮乏。
是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县、中国牡丹文化之乡、全国科普示范县、中国葡萄之乡1、中国葡萄名县、河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县,柏粮集团是全国粮食系统的一面旗帜。
学校有柏乡县中学2,医院有柏乡县人民医院。
1961年7月9日析内邱县复置隆尧县时,将原柏乡县辖区一并划入隆尧县。1962年3月27日析隆尧县复置柏乡县,还隶邢台专区(系1961年复置)。1970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仍辖柏乡县。1993年7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改称邢台市,柏乡县隶属邢台市管辖至今3。
基本信息
- 面积
268平方公里
- 别名
槐阳
- 行政区类别
县
- 下辖地区
柏乡镇等3镇3乡
- 政府驻地
柏乡镇
建制沿革
名称渊源:柏乡一名始见于《汉书地理志》,当时为侯国,即所谓“汉以此侯封,始有柏乡之名”(《赵州志》),传三世后国除,但故城仍存。据唐代李吉甫《元和郡县志》载;“隋开皇十六年于汉鄗城南十八里改置柏乡县,遥取古柏乡县以为名”,李氏所言取古柏乡县为名不确,汉及此后至隋无柏乡县,应为侯国,宋代的乐史注意到这一点,故其撰《太平寰宇记》载:“遥取汉柏乡之名。”
历代变迁
柏乡县境,在春秋时期属晋,晋于此筑有鄗邑(故址在县北二十二里,《柏乡县志》云:“县北二十二里有故城镇,遗民尚存。”今名固城店)。
战国时南部为赵地,北部为中山国地.赵武灵王三年(公元前323年)筑城于此,其后鄗又曾为中山所据,公元前296年赵灭中山后,尽为赵之辖域,鄗遂为赵邑。秦代属钜鹿郡。
西汉始于鄗邑置鄗县,属恒山郡(高后元年封国,八年国除为郡)。
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恒山郡改名常山郡(景帝中元五年封国,元鼎三年国除为郡),仍辖鄗县。
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封易侯国,属常山郡。
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废易侯国,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封柏乡侯国(故城在今县城西南十七里),属钜鹿郡。
东汉初,鄗改名高邑县,并废柏乡侯国并入高邑县。
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高邑改隶中山国,二十年还属常山郡(永平五年封国,建初四年国徙为郡,永元二年封国,建安十一年国除复为郡)。
三国魏初,高邑县仍属常山郡,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隶赵国。晋代因之。
北魏时高邑县属赵郡。北齐时,今县地遂为高邑、柏人二县地。
隋代,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析高邑、柏人县置柏乡县(治今县城),属栾州。
大业二年(公元606年)改隶赵州,三年罢州为赵郡,仍辖柏乡县。
唐代,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柏乡县属赵州,并为州治,四年赵州徙治平棘县,仍辖柏乡县,五年赵州更名栾州,柏乡县仍属之。
贞观初复名赵州(天宝元年罢州为赵郡,至德二年罢郡复为赵州),仍领柏乡县。
五代时期,柏乡县仍属赵州。
宋代,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柏乡县省入高邑县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