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法官
英国大法官(英文:Lord High Chancellor of Great Britain),通称大法官(英文:Lord Chancellor),是英国政府内一个高级和重要的官位。大法官在一众重大国务官员(Great Officers of State)中排行第二,有关任命都由首相提出意见,再由君主委任。在1707年英国成为联合王国以前,此职位曾分别为“英格兰大法官”(Chancellor of England)及“苏格兰大法官”(Lord Chancellor of Scotland)执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英国大法官
- 外文名
Lord High Chancellor of Great Britain
- 别名
大法官
- 通称
大法官
- 类型
英国政府内一个高级和重要的官位
- 首任
- 始建时间
1707年5月
- 现任
亚历克斯·乔克
地位
英国大法官(Lord Chancellor)一职自 公元605年起就已设立,其历史比首相(Premier)职位更悠久,具有十分特殊和显要的地位。大法官作为大法官部(Department of Lord Chancellor)的长官,同时还兼任 上议院(The House of Lords)的议长、内阁法律大臣(Lord Chancellor in Cabinet),负责任命 上诉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Appeals)和高等法院(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的 首席法官和全国的高级法官,管理全国的法院系统,参加上议院的辩论和投票,负责在女王(Queens)和议会(Parliament)之间传递情况和文件。在议会开会的第一天,如果女王缺席,由他代为宣读女王的演说词(as the Speaker of the House of Lords)。
2003年6月12日, 英国首相 布莱尔(Tony Blair)对内阁进行了重大改组:撤销大法官、 苏格兰事务大臣和威尔士事务大臣三个 内阁大臣的建制,调整包括卫生大臣、议会下院领袖在内的部分重要内阁成员职位。在撤消大法官部后,布莱尔宣布设立一个宪法事务部(Department of Constitutional Affairs),由他的大学同窗 福尔克纳 勋爵(Charles Falconer)任该部大臣,总揽原大法官所负责的大部分事务。62岁的大法官 欧文勋爵(Derry Irvine)宣布退休,成为英国最后一任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