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事件经过
  • 4.事件影响
  • 5.处理结果
  • 6.知识合集

山西朔州假酒案

1998年2月春节期间山西省文水县农民王青华用34吨甲醇加水后勾兑成散装白酒57.5吨,出售给个体户批发商王晓东、杨万才、刘世春等人。在明知这些散装白酒甲醇含量严重超标(后来经测定,每升含甲醇361克,超过国家标准902倍)的情况下,但为了牟取暴利,铤而走险,置广大乡亲生命于不顾,造成27人丧生,222人中毒入院治疗,其中多人失明。1998年3月9日,王青华等6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这起震惊全国的假酒案致使山西白酒业从此一蹶不振。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山西朔州假酒案

  • 时间

    1998年1月

  • 地点

    山西省文水县

  • 丧生人数

    27人

事件经过

查处假酒

1998年1月,山西省文水县农民王青华用太原市南郊程广义处购买了2400公斤甲醇,随后和妻子武燕萍在甲醇中加入回收来的酒梢,勾兑成散装白酒。他们用34吨甲醇加水后勾兑成散装白酒57.5吨,出售给山西朔州个体户批发商王晓东、杨万才、刘世春等人。这些人明知道这些散装白酒甲醇含量严重超标(后来经测定,每升含甲醇361克,超过国家标准902倍),但为了牟取暴利,铤而走险,置广大乡亲生命于不顾,自1998年的1 月26日开始,短短数日内,因喝了王青华制售的假酒死亡,致死27人,222 人中毒入院接受救治。

事件影响

一、朔州假酒案,也因此成为中国酒类市场监管的“分水岭”。

“朔州假酒案”引起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包括工商、消协干部在内的各部门联合执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形成全国对假酒一片喊打的局面,此后涉及假酒的恶性事件基本不再发生,可以说,朔州假酒案是中国酒类市场监管的分水岭”。

二、山西白酒业受牵连,全面下滑。

“假酒案”后,全国对山西白酒一片恐慌,喊打声不断,“劝君莫饮山西酒”。当年,所有无证的酒厂关闭,有证的酒厂也要停产接受检查。”原本与假酒案毫无瓜葛的山西名酒“汾酒”也因产自山西,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和冲击,从行业排头的位置跌到了第九位。

处理结果

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王青华、王晓东、武保全、高世发、王瑞、杨万才等6人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生产有毒食品罪,销售有毒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武燕萍、贾建有、刘世春、朱永福等4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上各被告人均被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了5至15年有期徒刑。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也受到了行政处理。

知识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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