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评选范围
  • 5.申报条件
  • 6.申报程序
  • 7.复查
  • 8.工程评审
  • 9.其他

雁塔杯

西安市建筑工程“雁塔杯奖”是西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项,承建这些获奖工程的企业须牢固树立“质量重于泰山”的意识且创优意识强,创优目标明确,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力创精品工程。按照西安市建筑工程“雁塔杯奖”评审细则的要求,由企业自愿申报,西安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认真听取了使用单位的意见,经西安市建筑工程“雁塔杯奖”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出西安市建筑工程“雁塔杯奖”。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雁塔杯

  • 级别

    西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项

  • 评定

    西安市建筑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

  • 树立

    “质量重于泰山”的意识

简介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业企业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一流工程,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参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西安市建筑工程“雁塔杯”奖是我市建筑业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雁塔杯”奖。

我市境内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由工程主要承建施工企业自愿申报或区、县择优推荐上报市“雁塔杯”奖评审委员会评选。

市“雁塔杯”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市“雁塔杯”奖评选,由西安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评选范围

第四条 申报市“雁塔杯”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应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建成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三年以内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投资总额在2000万以上工业、交通、水利、通信、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 设备安装)。

(二)投资总额在1000万以上的城镇道路、广场、桥梁、隧道、河湖治理及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道路照明、园林、绿化、环卫等市政工程。

(三)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县上可放宽至6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楼、教学楼、办公楼、写字楼、博物馆、会展馆、商场、体育场等公共性建筑物。

(四)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单幢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县上可放宽为4000平方米)以上(含)的单幢住宅工程。

(五)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特殊影响或纪念意义并工程质量有代表性的项目,也可申报评选。

第五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

(一)西安市行政辖区以外的工程项目;

(二)未超过总体工程量三分之二以上的改造工程;

(三)保密性及地下隐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