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背景起源
  • 4.职业分类
  • 5.古今对比
  • 6.机构简介
  • 6.1.吏部
  • 6.2.户部
  • 6.3.礼部
  • 6.4.兵部
  • 6.5.刑部
  • 6.6.工部
  • 6.7.演化
  • 6.8.尚书
  • 7.参考资料

六部尚书

古代中央行政行业工作者

六部尚书是主六部所辖政务尚书的通称正二品1

六部,是中国隋唐至清末中央行政机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的总称,是中国古代数个官署的统称。尚书,是中国古代官职名之一。尚书最初是指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金朝的六部尚书时常会兼任其他官职。就实际情况而言,有些尚书会同时履行两项或多项职权,而有些尚书的实际执掌却只侧重于其中一者,甚至出现不理六部尚书本职的情况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六部尚书

  • 别名

    六晋尚书

  • 来源

    古代职位2

  • 性质

    名词

背景起源

六部

隋朝地图

六部,又称六曹。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的职务大部并入。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太祖废宰相不置,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

汉代

汉成帝置“四曹尚书”和“尚书仆射”,即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客曹尚书。此后世六部尚书之滥觞。宋郑樵《通志·职官略》三《尚书总序》:“汉成帝初置尚书五人,其一人为尚书仆射,四人分为四曹尚书。常侍曹,主公卿;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民曹,主凡吏民上书;客曹,主外国夷狄。”

汉代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曹、吏部曹、民曹、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为六部前身。东汉尚书开始分为六曹治理国事,据古籍记载,有三公曹、吏部曹、民曹、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其中三公曹尚书分两人,称之为六曹。后主客曹分为南北两主客曹,但仍习称六曹(六曹尚书)。魏晋以后,尚书六曹屡有变革。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

隋唐宋元

隋、唐、元时六部尚书官阶为正三品,宋代六部尚书为从二品。

隋初设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隋唐前,曹即为尚书。隋唐后,曹为各部尚书的下属机构,如隋度支尚书之下属为度、仓、左户、右户、金、库六曹。唐代各州府佐治三官亦分为六曹,即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此亦称六司,即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宋徽宗时,州县亦设置六曹,称之为兵曹、刑曹、工曹、礼曹、户曹、吏曹。故俗以六曹为地方胥吏之通称。后屡有变异。隋初有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 。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 、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宋代因之 。元代改统于中书省,又以吏、户、礼为左三部,以兵、刑、工为右三部。各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总领三部之事。

明清

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六部尚书官阶为正二品。清代于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兵部掌全国兵籍及武职官员。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六部,又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开皇三年(583)改称民部)、都官(开皇三年(583)改称刑部)及工部。至唐代改民部为户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代于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从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晚清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之外增设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设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设学部及巡警部。六部之制逐渐变化。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职业分类

吏部:又称天官,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

户部:又称地官,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货币、官员俸禄、财政收支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