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背景
  • 4.元祐党籍

元佑党籍

元佑党籍,也称“元祐党人”。北宋元丰八年(1085)宋神宗去世,年仅九岁的哲宗继位,由宣仁太后同处分军国事,同年司马光任宰相,全面废除王安石变法、恢复旧制。前后历时九年。至此,支持变法的政治派别,被时人称之为“元丰党人”,反对变法一派,则被称之为“元祐党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元祐党籍

  • 别称

    元祐党人

  • 起源朝代

    北宋

  • 时间

    1085年

背景

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哲宗亲政,用章惇为相,再一次起用变法派人士,全面恢复变法新政,严酷打击元佑党人,前后历时六年有余。苏轼、苏辙、黄庭坚等人皆遭流贬。元符三年(1100),宋哲宗去世。宋徽宗赵佶继位,向太后垂帘听政。其间,再次起用元佑党人,废除变法新政。九个月后,向太后患病归政,宋徽宗正式执掌大权。崇宁元年(1102)宋徽宗用蔡京为相,重又崇奉熙宁新政。崇宁元年(1102)九月,宋徽宗令中书省进呈元佑中反对新法及在元符中有过激言行的大臣姓名。蔡京以文臣执政官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范纯仁、韩维、苏辙、范纯礼、陆佃等二十二人,待制以上官苏轼、范祖禹、晁补之、黄庭坚、程颐等四十八人,余官秦观等三十八人,内臣张士良等八人,武臣王献可等四人,共计一百二十人,分别定其罪状,称作奸党,并由徽崇亲自书写姓名,刻于石上,竖于端礼门外,称之“元佑党人碑”。不许党人子孙留在京师,不许参加科考,而且碑上列名的人一律“永不录用”。后来,更增“元祐党人”为三百零九人,其中陆佃、章敦、曾布等为新党。蔡京手书姓名,发各州县,仿京师立碑“扬恶”。 参看《元佑党籍碑

元祐党籍

蔡京从—个屡遭谪贬的一般官吏,一跃而位极人臣,他的心中止不住的得意。但是,作为一个心存奸巧的人,他的政治野心是没有止境的。蔡京当政不久,又一次野心勃勃地向权力发起挑战。

蔡京上奏宋徽宗说:“陛下欲继承父兄之志,臣恳请按照熙宁制度,设立部省讲议司,以完成陛下心愿。”

蔡京这一建议,是想为自己捞取更多的政治资本。在宋神宗熙宁年间,为了适应变法的需要,特意设置了“制置三司条例司”这一新机构,专门主持变法事宜,有很大的权限,甚至于凌驾于宰相之上。蔡京奏请设立的“都省讲议司”与“制置三司条例司”权力相当。他提出这个建议,是为了获取更大的权力,可是,宋徽宗并没有看穿蔡京的险恶用心,看了奏折,反面夸奖蔡京是“王安石再世”!于是,宋徽宗下诏设立“都省讲议司”,并让察京负责这方面的事务。

设立“部省讲议司”之后,蔡京便将心腹吴居厚、王汉之等人安插进来,彻底把持了朝政。从此,朝中官吏的任免、国家财政的收支以及宗室事务,都先由“部省讲议司”决定,然后奏请宋徽宗批准了事。除此之外,蔡京还以“都省讲议司”作为幌子,声称不但要恢复熙宁之法,而且还要将宋神宗想改变但还未来得及实施的事情也预以实施。结果,熙宁新法被蔡京弄得面目全非,正如后人所评说的那样:“名为道用熙宁新法,却未有一事合乎新法。”实际上,所谓新法,对于蔡京来说。只不过借以利用的一种手段而已,他的骨子里充满邪恶和阴谋。屯里员外郎孙馨是蔡京的好友.他对蔡京很了解。有一次,孙馨对蔡京说:“蔡相公,你的确是大富大贵之人,然而你的德行比不上你的才华,恐怕会贻误天下。”

蔡京却不以为然地说;“我现在被圣上重用,贵为宰相,愿公助我!”

孙馨见察京不把自己的劝告放在心上,叹了口气,怀着良好的愿望说:“相公如果确实能谨守祖宗之法,以正确的言论辅佐人主,让文武百官崇尚节俭,绝口不提兵战之事,那将是大宋王朝的幸运。”

蔡京对于孙馨的直言并不生气,却再也不言语什么,二人使不欢而散。

大权在握的蔡京,一直对守旧派大臣怀恨在心,虽然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守旧派当时大部分已经死去。果如孙馨所言,蔡京有才无德,他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当作利剑,斩向守旧派,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早在崇宁元年(1102)九月,蔡京拜右相还不到两个月,便上奏徽宗说:“陛下,司马光等人破坏先圣之法,应该把他们视为奸党,在其官爵,方才符合陛下细述先圣之法。”

在蔡京的游说之下,宋徽宗下诏说:“将元祐年间守旧派及议论过激之人,列籍呈上。”

于是,别有用心的蔡京将文彦博、司马光等二十二人,苏轼等三十五人,秦观等四十八人。武臣王献可等四人,总共一百零九位大臣以他们的所谓罪状—一列出并呈报宋徽宗,上奏说:“请陛下御书刻石,以示后人。”

书法颇有造诣的宋徽宗欣然提笔,写下了“元祐党籍碑”五个大字(按:此话为作者随口说出,赵氏应该书写了全文),让石匠刻好之后立于文德殿端礼门。

蔡京又暗示同僚上奏宋徽宗说:“近来臣等出京城到州府境内,在陈州(今河南淮阳)有士人问及瑞礼门石刻元佑奸党姓名,他们的姓名虽已颁行天下,但天下士人却未尽知。近在畿内尚且如此,更不要说边远之地了!乞阵睿旨,以御书奸党姓名刻石于路府州军,示天下之人。”

宋徽宗允准了这个奏议;但自己没有再以御笔书写,而让蔡京代笔,命令地方官府按照这个刻石立碑。

此后,蔡京又不断想出鬼花样陷害他人。宋哲宗元符末年,曾发生了一次日食现象,当时朝中的官员见天出异象,都认为是变法所致。时隔数年,蔡京旧事重提,竟牵连了五百多人,并奏请宋徽宗将这些人列为“邪类”,将他们除官做为责罚。

崇宁三年(1104),蔡京上奏宋徽宗重新将元佑党人以及后来所定的邪类,合为一籍,认定三百零九人为“党人”,第二次刻石立于朝堂东壁,井下令让察京书写一遍,在地方官府刻石立碑。

蔡京写好之后,上奏道:“臣奉陛下诏书用写元佑奸党姓名。陛下御书刻石,已立于朝堂东壁,永为万世子孙之戒。又诏臣书之,将以颂之天下。臣为扬陛下美意,仰承陛下绍述先圣之志,谨书元佑奸党姓名,同文本一起奏于陛下,恳请陛下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