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简介
  • 4.验收范围
  • 5.验收依据
  • 6.验收要求
  • 7.验收程序
  • 8.制作格式
  • 9.参考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

建筑术语

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政府监督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的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交付业主使用1。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工程竣工验收

  • 法律根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2

  • 应用领域

    建筑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

  • 术语所属

    建筑术语

基本简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1990年9月11日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范围、依据、条件、程序。

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程序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

2001年12月2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条件、程序等。

验收范围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4

验收依据

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验收要求

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