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概念
  • 4.高职分类
  • 5.高职含义
  • 5.1.教育对象
  • 5.2.培养目标
  • 5.3.授予学历
  • 6.其他规定
  • 6.1.管理体制
  • 6.2.学制年限
  • 6.3.专业设置
  • 6.4.教学管理
  • 7.毕业证书
  • 8.就业情况
  • 9.技能评定
  • 10.知识合集

高等职业学校

高等职业学校,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备案而设立,以大学专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上世纪末起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为"职业技术学院",而师范、医学、公安类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为"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高等职业院校的特有校名后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高等职业学校

  • 简称

    高职院校

  • 类别

    高等教育

  • 学校类型

    理工文史财经政法艺术

  • 主管部门

    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层次

    专科

  • 性质

    大学

基本概念

高等职业学校

高等职业院校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和 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备案而设立,以大学专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

高职是和名牌大学及211高校的建制相同,办学章程相同,都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只是办学层次不同和办学部门不同,有本科和专科的区分。如:清华大学:隶属教育部的主要以本科层次和研究生层次为主的办学资格。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山东省政府的有专科层次办学资格。

专科教育主要有两种形式:高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专(高等专科学校)如: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不是成人高校,成人高校主要目的是招收在职干部和在职职工为主。

高职是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高校,招生对象是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生(职高、中专、技校),参加每年的高考入学,基本学制为三年。高等职业教育主要是在专科教育,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

注意:根据国际教育理念,高职教育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将逐渐上移至本科甚至研究生教育。高职是一种教育形式,高职学历有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之分。高等职业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大学程度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职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教育。

高职分类

我国高等职业学校只有一类: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是中国高等院校的一级学院,等同于高等专科学校,并逐渐开始取代高等专科学校。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要内容,在大学录取顺序中为统招第四批、普通专升本招生,也是“三校生”(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单考单招的录取院校,同时一些普通高校专升本的教学工作也安排在某某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是地方性的高等院校,在没有地方性大学或学院覆盖的地方作为筹备地方大学而存在,也可以作为地方性大学或学院的补充。

高职含义

教育对象

ISCED5B的生源,是完成ISCED3B或ISCED4A课程者。所以进入高等职业教育者,其理论基础并不一定要求达到完全高中毕业,但其高中阶段的课程应侧重职业导向,强调专门学科;纯为就业作准备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升入高职院校,则可通过补习过渡课程实现。因此,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对象应考虑文化理论基础与职业实践基础两方面的要求。当然,高等职业教育的招收对象面可以扩大到整个高中阶段(第3层次教育)的各类不同学校的毕业生,但重要的是必须首先切实抓好各类不同生源各自的补习阶段(第4层次教育),缺啥补啥。

培养目标

主要是使求学者获得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群所需的实际能力(包括技能和知识等),提供通向某一职业的道路。由于5B的课程计划属介于普通学科型和直接就业型之间的中间型,其培养目标也就相应地介于学科研究型和直接操作型之间的中间技术型。由于培养目标是最重要的核心内涵,后面还将具体展开专作着重分析。

授予学历

毕业证书

由于新版ISCED第5层次将原版中的专科、本科及硕士几个层次合一,故高等职业教育也应同普通高等教育一样根据不同的学习年限而有多个学历层次,至少应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在内,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单一的专科层次,更不是比普通专科再低一层的补充学制。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一般仅限于专科学历层次,而对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无论是决策层还是操作层认识都普遍不足,这一问题在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与内涵之后应予解决。 在上述四方面的核心内涵中,最关键的应是培养目标。某一类型教育的培养目标必须与社会人才结构体系中的某一系列和层次的人才相对应,也就是说,对应应该是与某一特定的区域相对应,不能与若干间断的、不连续的区域相对应。否则,不仅不符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而且更重要的是难以明确地表述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最终必然导致对高等职业教育概念理解的混乱。由此可见,要想严格界定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除了必须采用一种较为公认的来自教育内容的分类标准外,还必须采用一种较为公认的来自教育外部的人才结构及分类理论,以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相互对应。

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