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收门
【百科名片】
2012年 5月24日,率团访问四川的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瑞麟向媒体回应援建绵阳紫荆民族中学被拆一事。他强调,港方将收回援建学校的200万港元,并将其回拨到特区政府设立的四川重建基金,四川方面表示尊重港方决定。
事件介绍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学校教学楼严重受损,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紧急援助200万元港币,并争取特区政府补助200万港币,用于该校教学综合楼原址恢复,绵阳市随之投入256万元人民币重建资金配套使用。2010年3月底,2937平米的教学楼正式投入使用,解决了教学应急之需。绵阳民族初级中学由此更名为绵阳紫荆民族中学。
香港考虑收回捐款
2012年5月近日互联网上题为“香港政府拨款和教育界募捐所得重建的绵阳一所中学,遭到地方当局拆毁”的消息引发各方关注。
21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支援四川重建小组组长麦齐光表示,由于特区政府拨款援建的四川绵阳紫荆民族中学,与当地城区的其他发展项目出现征地、用地不协调问题,特区政府正与四川方面商讨处理办法,包括考虑要求收回由政府捐出的200万元。
绵阳政府回应
绵阳市有关方面回应称原址重建属于灾后应急建设,学校缺乏配套措施,将投资7000万建设面积更大的新校区。
舆论观点
原址重建花费600万元,这并不是小数目。若当初仅是作为应急建设,为何事先没有向捐款方说明?因为如果是这样,捐款方自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捐款作出安排。当时同意这么做,眼下香港方面也不会考虑收回捐款。再说了,建设紫荆中学援建项目在前,规划商业地产项目在后,当地修改规划时,为何就没有充分考虑捐款方切身感受?
可见,这首先并不是学校有扩建需求,而是如何对待善款的问题。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当地政府并没有充分意识到,只有敬畏每一分善款才能用好每一分善款。并不是说,捐款到了相关部门手里,想怎么用都可以。除了在使用前应与捐款方有良好沟通,善款用途发生变化,项目有所更改,更应取得捐款方的谅解。当地之所以“先斩后奏”,落得眼下被动局面,就在于对善款缺乏足够敬畏。
敬畏每一分善款,也是来自捐款方的自身要求。香港方面考虑收回捐款,就在于善款来自于社会,在使用与监督上都有严格规定。香港方面必须对公众负责,保证善款不被滥用,否则其捐赠行为将受到公众质疑。绵阳未经与捐款方充分协商就将援建项目拆除,等于伤害了每一个捐款人。就此,人们当然有理由质疑,当地有没有好好地使用善款。
不管这么做的初衷是什么,此事在事实上已经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相关部门有必要让公众知道的,并不是新的学校规模有多大,或者这么做是多么不得已。要消除公众疑虑,获得捐款方的理解,当地更应坦承自身失误,就此向捐款方和公众致歉。城市发展规划有所调整,这并不是不可以。但因涉及援建项目,事前未与捐款方进行充分沟通,这无论如何都是工作失误,当地理应有所表态。
这对灾区重建工作,也是一个警示。全国人民都在关注灾区重建,关心善款能否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任何有损灾区重建形象的行为,都可能伤害捐款人的积极性,进而影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正因如此,灾区政府部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心态,认真对待每一分善款,用好每一分善款。
四川省高度重视
四川方面说,绵阳当地政府在未征得特区政府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除学校,不符合川港间援建项目的安排,将严肃跟进此事,并展开进一步调查问责。绵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说,汶川大地震后,绵阳人民对香港同胞的无私援助永远铭记在心。绵阳将把港方援建的其他项目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绵阳也将信守承诺,加快建设绵阳紫荆民族中学新校区工程进度,同时保留绵阳紫荆民族中学校名
回收门给我们的启示
香港捐款的“较真”行为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启示:支撑现代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不仅仅是人们心中的那份行善积德的道德冲动,健全的制度保障框架更是保证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
慈善捐赠的发展,制度化的发展方向才是保障。首先,慈善立法是我们应当倍加重视的首要问题,它不仅是判断慈善组织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标准,也是维持公众对慈善组织信心的迫切需要。对此,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因公益之目的所发起的募捐活动,包括救灾时的资源募集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等内容。
其次,建立透明的慈善运行管理机制。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与其工作是否透明化密切相关。而要做到工作透明,不仅需要慈善组织内部自律,外部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慈善事业的透明化机制,赋予相关行政机构监督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相关行政监管机构对捐赠物资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以慈善业务年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慈善工作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要求慈善组织定期向有关政府部门递交日常开支预算和决算、向公众公开资金运作明细,以此提高监督的及时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