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锜
吴锜(1869~?),字剑秋,江西抚州 宜黄县城人, 吴钫胞弟。清光绪十四年中举,十六年(1890)考中进士。初任工部主事,二十七年(1901)调任总理衙门章京(司员),次年出任驻俄参赞,期满归国,留 外务部工作。吴锜从事外交事务多年,观察敏锐,洞悉外交形势,处事谙练,上司重其才,升他为郎中,外交部事务悉交其办理。他于公余手录各国国情及国际公法条例,集成巨册,同事皆惊服其勤勉精细和竭尽 职守
基本信息
- 出生地
浙江新市镇
- 本名
吴锜
- 所处时代
清
- 字号
补之
基本内容
吴锜(1869~?),字剑秋,江西抚州宜黄县城人,吴钫胞弟。清光绪十四年中举,十六年(1890)考中进士。初任工部主事,二十七年(1901)调任总理衙门章京(司员),次年出任驻俄参赞,期满归国,留外务部工作。吴锜从事外交事务多年,观察敏锐,洞悉外交形势,处事谙练,上司重其才,升他为郎中,外交部事务悉交其办理。他于公余手录各国国情及国际公法条例,集成巨册,同事皆惊服其勤勉精细和竭尽职守。
当云南发生涉外仇杀案时,总督屈从外国人的无理要求,决定将闹事民众无论首从一律处死,吴锜据理力争,结果以判处首犯死刑结案。光绪三十二年(1906)三月,江西民众和教会诉讼酿成巨案,英领事提出无理要挟,当地官员不能决断,上报外务部。吴锜根据外交条约行文英使馆,指出英领事荒谬无理,致使英方撤换了该领事。吴锜因此名重一时,简选为福建交涉使。
中日甲午(1894)战争之后,清政府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日本。从此,日本大批不法之徒经台湾来到福建厦门一带,与当地无赖串通一气,寻衅恣事,欺压乡民,纠纷一起,便有日本官吏插手,使中方官员无法处理。吴锜到任后,他根据先前在外务部制订和颁行各省的国籍条例驳斥对方,并给予警告,使那些不法分子稍有敛息。日本浪民和官吏也不敢蛮行跋扈,对他始终产生敬畏。
辛亥革命后,以清室遗民闲居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