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鲁晓夫改革
赫鲁晓夫改革是赫鲁晓夫执政期间对苏联进行的改革,开始于1956年。
赫鲁晓夫改革在政治方面是平反冤假错案,破除对斯大林的个人迷信,强调集体领导原则,在农业方面是体制改革、农庄改革等,具有在坚持中央集权的同时,扩大地方权限等特点。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赫鲁晓夫改革
- 外文名
Реформа Хрущева
- 开始时间
1956年
- 涉及
秘密报告
- 国家
苏联
- 改革重心
经济、农业
- 结束时间
1964年
- 结果
改革失败
改革背景
长期以来,苏联的传统观点一直认为,第一个五年计划(1928—1932),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时期;第二个五年计划(1933—1937),是建立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完成阶段,到30年代后半期,苏联基本上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斯大林宣布,1937年苏联已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第三个五年计划(1938—1942),是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开端。
可以说,斯大林时期形成的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和片面发展重工业的经济结构(斯大林模式),是发达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和雏形。
斯大林的这一模式的基本战略决策是,把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要求放在第二位,只给予低标准的满足,以便最大限度地集中人力物力资源,把国家高速建成社会主义强国。
当然,不可否认斯大林时期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斯大林模式对于巩固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防御帝国主义的侵略,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当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已经得到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已经取得了一定发展之后,仍继续沿袭这种体制,显然是战略上的失策。
到50年代,问题暴露了出来。
虽然工业发展很快,从1913年到1950年增加了12倍,但是农业却徘徊不前,只提高了40%。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快。
某些方面还有所降低:
斯大林模式的弊端日益暴露;农业集体化的弊端日益暴露;国民经济发展比例失调,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1953年,全苏人均粮食产量仅为432公斤,低于1913年的540公斤。
城市中,副食供应不足,多数消费品质量低劣。
农村情况更差,有的农庄的工分只有几戈比。
面对这一现实,赫鲁晓夫执政后,对苏联的经济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试图突破斯大林模式的旧框框。
他首先从农业入手,采取了三次重大改革措施:
一是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取消农副产品的义务交售制;二是大规模开垦荒地,扩大播种面积,种植玉米,增加粮食产量;三是取消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把农业机器卖给集体农庄。1
1961年10月,在苏共召开的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新的《苏共纲领》。“二十二大”决议和苏共新纲领,提出了以扩大企业权限、加强经济刺激、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和各种经济杠杆以及加强经济核算为中心的比较完整的改革思想和方向。《纲领》强调指出:
“为了动员内部潜力,更有效地利用基本建设投资、生产基金和财政资金,必须在国家计划任务的基础上,扩大企业的业务独立性和主动性。提高企业在采用先进技术和更充分地利用生产能力方面的作用和兴趣”;“根据商品货币关系在社会主义时期所特有的新内容,对商品货币关系充分加以利用”;“经济领导将依靠对高生产指标的物质刺激和精神刺激,对劳动的物质刺激和精神刺激是争取共产主义斗争中的伟大的创造力量。”
《纲领》提出的上述三项原则,标志着苏联的经济改革进入了一个向纵深发展的新阶段,“利别尔曼建议”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赫鲁晓夫在1961年10月18日苏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所做的报告中,谈到苏联共产党的新纲领,并宣布苏联将在20年内“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这反映了赫鲁晓夫在决策重大问题时的主观盲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