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
  • 4.组织形式
  • 4.1.洛城警署总部
  • 4.2.行动部
  • 4.3.警探局
  • 4.4.特别行动局
  • 5.工作环境
  • 6.殉职警官
  • 7.警力局限
  • 8.种族性别
  • 9.英勇奖

洛杉矶警察局

洛杉矶警察局(又称洛城警署,Los Angeles Police Department ,简称为LAPD)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的警察部门。该局有近9,900名警官和逾3,000名文职人员,辖区面积达1,230平方千米,覆盖人口超过380万,这也使其跻身美国最大的执法机关行列。

洛杉矶警察局从建立之初至今,频繁在电影和电视作品中出现。该局还因为种族仇恨以及警官腐败问题,陷入争论焦点。洛杉矶警察局的格言是:“保护与服务公众。”(To Protect and to Serve.)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洛杉矶警察局

  • 外文名

    Los Angeles Police Department

  • 别名

    洛城警署

  • 辖区面积

    1,230平方千米

  • 起始时间

    1853年

  • 主要作用

    负责协助治安

历史

洛杉矶警察局的警徽

洛杉矶最早的专门警察队伍出现在1853年,一支志愿组成的洛杉矶巡骑队(Los Angeles Rangers)负责协助治安。巡骑队很快被同样是志愿组建的洛杉矶市护卫队(Los Angeles City Guards)取代。但两支队伍都没有特别的成效,洛杉矶以其暴力、赌博和“罪恶”闻名。第一支有偿的警察队伍组建于1869年,当时的市治安官威廉·C·沃伦(William C. Warren)雇佣了6位警官服务公众。1900年,在警长约翰·M·格拉斯的带领下,警官队伍发展到70人,平均每1,500人中有一名警官。到了1903年,公务员制度开始起步,警察队伍也随之壮大到200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克里梅斯·B·霍罗(Clemence B. Horrall)担任警长,由于军方征召,警方人手严重不足。尽管警方竭尽全力维持警力,但仍然无力阻止1943年的暴动。霍罗后来被退役的美国海军将军威廉·A·沃顿顶替,后者此后一直担任临时警长,直到1950年,威廉·H·帕克接任,并一直任警长到1966年去世。帕克提倡警方专业化和脱离公务员管理体制的自治。但是1951年的血腥圣诞丑闻(7名拉丁裔青年在酒吧中和几位警察发生冲突,随即被带走并遭到50名警察的殴打)使得公众要求加强对警方的约束,防止类似暴行的再次出现。在帕克任内,洛城警署在美国司法机关中首创了特警队(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简称SWAT)。

组织形式

洛城警署总部

洛杉矶警察局由洛杉矶警察局局长委员会领导,该委员会由5人组成,负责制定政策,并监督整体管理与运作。警长要向该委员会报告情况,而其他下属机构则向警长报告。

洛杉矶警察局的总部为帕克中心(Parker Center),以前警长威廉·H·帕克的名字命名。新总部正在建设当中。

行动部

洛城警署9,800名警官当中,大部分都分配到了位于帕克中心内的行动部。该部门由一助理警长长官,并直接向警长报告。洛城警署下辖21个区, 21个区按地域又划分为4个指挥区,称作分局。此外还有两个额外的分局,警探局(Detective Bureau)和特别行动局(Special Operations Bureau)。

警探局

警探局直接向警长汇报,主要负责调查犯罪案件。下设:

电脑数据组(COMPSTAT)

调查分析科(Investigative Analysis Section)

科学调查司(Scientific Investigation Division)

劫案-谋杀司(Robbery-Homicide Division)

经济犯罪司(Commercial Crimes Division)

警探支援及刑事案件司(Detective Support and Vice Division)

青少年犯罪司(Juvenile Division)

打黑及缉毒司(Gang and Narcotics Di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