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驹
清华大学教授
马俊驹(1941年3月-),北京人,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
马俊驹1962年至1966年在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完成本科学习,1967年至1979年在法院从事民、刑事审判工作,1982年至1997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晋升为副教授、教授2,曾任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发表学术论文《完善我国物权法体系的设想》等百余篇,出版《民法原论》《现代民法学》《法人制度通论》等十多部著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十余项3。
人物简介
马俊驹教授
马俊驹教授,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民商法学、环境资源法学
学历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任职情况
任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顾问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会副会长
学术成果
主要论文
1.“论国家企业法人的财产权性质”《中国法学》,1987年6期
2.“市场体制下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中国法学》,1994年1期
3.“发展合作社若干法律问题探讨”《中国法学》199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