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

  • 文件类别

    条例

  • 地点

    抚顺市

  • 公布施行时间

    1998年10月16日

基本内容

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

(1998年6月30日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25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批准,1998年10月16日公布施行;根据2001年8月29日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01年9月29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批准的《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21日抚顺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5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批准的《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的决定》第2次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创造清洁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是指机动车辆运输油料、煤炭(泥)、煤灰、混凝土、砂石、残土、垃圾等流体或散装物体发生泄漏、遗撒以及其它污染道路的行为。

第三条凡在本市市区内从事车辆运输、建筑施工及煤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实施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通、建设、房产、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运输建筑施工残土和专门运输垃圾的车辆,应向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卫生准运手续。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核发准运证。取得准运证的,方可从事运输。?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准运证批准的线路、时间、地点运输和卸倒,并随车携带准运证。?

第六条车辆运输不得泄漏、遗撒,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运输散装物体的,装载高度不得超出车厢栏板,并且必须苫盖、包扎、密闭;运输流体的,应当使用不渗漏的容器,并安装接漏器。?

第七条禁止车辆轮胎、厢板带泥在硬质道路上行驶。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或者煤泥场前,须将轮胎、厢板清理干净。?

第八条施工现场、煤泥场车辆出入口内侧,应当铺设长度不少于15米、宽度不小于出口的硬质路面,并在出口处设置清洗车辆的设施以及相应的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设清扫保洁人员,确保净车出场。出入口临街的,硬质路面应当与道路相连接。?施工现场发生的上述费用列入施工预算,煤泥场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第九条环境卫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佩戴统一标志,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须接受环境卫生执法人员的检查。?

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并处以罚款;一年内因第(二)项、第(三)项情形受到三次处罚的,由交通运输管理许可机关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未取得准运证的,处以2000元罚款;不随车携带准运证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线路、时间、地点运输和卸倒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运输散装物体装载高度超出车厢栏板或者未苫盖、包扎、密闭的,运输流体未使用不渗漏容器或者未安装接漏器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或者车辆轮胎、厢板带泥在硬质道路上行驶污染路面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道路上的泄漏、遗撒物和车辆轮胎、厢板带泥行驶造成的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

第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施工现场、煤泥场未设置硬质路面,未设置清洗、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不能保证净车出场,污染路面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施工单位或者煤泥场经营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当事人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不交纳罚款的,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