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陕西岐山县工委书记
  • 4.中科院地学部副主任

李秉枢

陕西岐山县工委书记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秉枢

  • 国籍

    中国

  • 民族

  • 出生日期

    1910年

  • 逝世日期

    1940年

  • 出生地

    陕西岐山人

  • 毕业院校

    西安第一师范学院

陕西岐山县工委书记

(~) 字时斋。。1926年加入中国共青团,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8年7月,中共岐山县委遭破坏,李根据党章要求坚持活动,四处联络本县中共党员,恢复了中共岐山地方组织。

1929年,李到凤翔师范学校和三原省立第三师范学校读书,翌年又转学西安第一师范学校。“九一八”事变后,他在一师和省一中组织抗日救亡团体前卫社,带领学生罢课、游行、查禁日货。国民党岐山县党部勒令学生停止抗日宣传,李利用寒假串联省城岐山籍同学回乡与县党部书记长辩理,并当场摘掉县党部吊牌,把抗日救亡的标语贴在县党部门外墙壁上。开学返回西安,参加了省城学生捣毁国民党省党部、驱逐省教育厅厅长李范一和在民乐园质问国民党考试院院长戴季陶、烧毁戴乘坐的小汽车等活动。暑假回岐山,还同周肇岐、李文华等发动了一场交农运动。

1933年夏,李由一师毕业回县任教育科督学。8月到南坡寺小学任教,组织学生成立自励读书会;

1934年任南坡寺小学校长,进一步宣传抗日救国。

1937年春,中共岐山特支改为岐山工委,李先任工委组织委员,后任工委书记。卢沟桥事变后,全国抗日战争兴起,然县教育科科长蔡蔚启仍打击迫害宣传抗日的进步教师。李发动益店小学的师生揭露蔡贪污教育经费丑行,迫使省教育厅将其撤职,但当局亦以“共党嫌疑”的罪名将李解职。他向各界揭露县政当局意在破坏国共合作抗日大局的真相,使当局十分被动难堪,只好请他到县府供职,遭他拒绝。

1938年9月,中共西府地委委员任戈白、王宏谟到岐山,在李秉枢家召开会议,宣布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将中共岐山县工作委员会改为岐山县委员会的决定,并宣布了县委组成人员,李改任县委宣传、统战委员。

1939年4月,李在龙尾乡乡公所谋到会计职位,以此为掩护,宣传中共的抗战路线,团结各界人士,共同支持抗战。李还在益店小学兼义务教师,给学生讲解《卖炭翁》、《石壕吏》等名篇,常常声泪俱下,听者无不动容,阶级觉悟、民族觉悟日渐提高, 这所学校高年级的两班学生中, 就有许多人在他的教育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40年5月21日因病逝世。中共七大会议期间,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追认为革命烈士。

中科院地学部副主任

李秉枢(1913 9—1996 3)曾用名李秉素、李子中,民国2年(1913年)9月出生,安徽省濉溪县新蔡镇李庄人。

民国18年至民国19年间曾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宿县濉溪区区委委员,参加过宿东农民暴动,失败后与组织失去联系。民国27年重新入伍,次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宿县濉溪区农会主任、淮北相山游击大队大队长。

民国28年3月,任萧宿永游击支队三营(后编为六旅十八团三营)营长。

民国30年春,任十八团副团长。

民国31年初任泗宿县总队副总队长。年底任萧宿铜县部队参谋长兼路西抗营营长。

民国33年12月任宿西县总队副总队长。

民国35年1月调任豫皖苏军区八分区独立一团团长。

民国37年任山东省济南市新市区警备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