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
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Jeffrey Dahmer,1960年5月21日-1994年11月28日),美国著名连环杀手,犯下多起命案,绰号“密尔沃基怪物”。1994年11月28日清晨,达莫在威斯康辛州的哥伦比亚行为矫正中心服刑期间被一黑人囚犯杀死。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杰夫瑞·达莫
- 出生日期
1960年5月21日
- 外文名
Jeffrey Dahmer
- 逝世日期
1994年11月28日
- 出生地
美国密尔沃基
- 国籍
美国
恶行实录
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发指的连环杀手。他的外表就有如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见他,你也不会特别注意他,但他却做出如恶魔般的罪行。他堪称是《沉默的羔羊》里食人博士汉尼拔的真人版本。他会把他有兴趣的猎物绑架,然後杀害、强奸,最终吃掉。和安德烈·奇卡提罗一样,他只有通过奸屍才能获得性满足和高潮,偶然也会望著犯案的宝丽莱自渎。在食方面,他也非常讲究,只会选择想吃的部位贮放于雪柜,其余的全放到他於厨房特制的硫酸池处理掉。在 10 多件案件当中,他曾经试过先後杀害两兄弟,最恐怖的一次试过把被害者的头盖骨凿开,并灌入水银。虐完奸尸然后肢解食用。生殖器等爱吃的就冷藏。其余用硫酸池里处理。1991年警探在他家发现大量人头和残肢。还有切好的人肉片。
他最终被捕可说是一场意外。在1991年7月的晚上,两名警探罗斯(Routh)和罗尔夫·米勒(Rolf Mueller)在巡逻时遇上一名黑人青年特雷西·爱德华,他告诉警察他附近的一名邻居扬言要剖开他的心并吃掉。三人一起来到调查事件真伪,起初找错了人,但最终也来到杰夫瑞·达莫的家,并在内发现大量人头和残肢,雪柜裏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个人头!他最终被判有罪并要坐牢 1070 年,在狱中也如电影中的汉尼拔一样被单独、高度监视下隔离。
但他死在狱中,因为另一名在狱中的囚犯声称受上天感召,要杀死他替天行道,他的一生就此完结。
扭曲心理
害怕分离的魔鬼:杰夫瑞·达莫
杰夫瑞·达莫于1994年11月28日在监狱里结束了34岁的生命。他在上个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期间,一共谋杀了17个人。由于他曾经威胁一个被害人说,要将他切开来吃掉,因此警方给他的外号就是食人狂魔(the cannibal)。事实上,他的确吃过被害人的尸体。
达莫在1960年5月21日出生于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达莫年幼时是一个性格内向同时相貌非常出众(漂亮得几乎有些象小女孩)的男孩,他在六个孩子中排行第二,却得到父母格外的关爱。达莫四岁时接受过疝气手术,这让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感到“害怕和不适”;由于面容清秀,达莫更是屡遭邻家男孩的性骚扰,上述原因使他自幼便对性产生一种逆反心理,亦或是性错乱心理,而且还直接影响到使他成年以后无法进行正常的性行为。
在达莫8岁的时候,他家搬到了俄亥俄州的巴斯镇(Bath Township)。由于达莫在那里没有什么朋友,所以他的大量时间都花在自己家后面的树林里。
在那里,他经常将一些动物弄伤,有时将它们的头切掉,比如狗、猫和麻雀。他的父母发现了这一点,但是却认为这只是男孩子的一种游戏。到了达莫上学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孩子都离他远远的,因为他们发现这个男孩非常奇怪。达莫说话的方式非常奇怪,而且体温非常低。但是之后不久,达莫就发现,如果他能够和这些人一起喝酒的话,就更容易被接受。而且他发现,他的行为方式越是奇怪,他就越能被人注意。很快,他就沾上了酗酒的毛病,几乎每天都是喝得酩酊大醉。他经常喜欢拿粉笔在教室地板上描绘人体的形状。他的同学尽管对此习以为常,但是还是觉得他可能有点问题。在校期间,达莫的成绩还算不错,而且有些偏科。他在1978年高中毕业。
他是个种族主义者,曾经说有一天要干掉世界上所有黑人。这一点一直让研究者非常疑惑,尽管他家里很多人都有这种倾向,但是他表现得尤其强烈。在他后来杀的人里面,从来没有白人,同时也没有妇女和小孩。这些被害人大多是非裔黑人和拉丁美洲人。
变态杀手
在1978年,达莫开始了他的第一次杀人。6月18日那天,他在Clevland Mass Road搭载了史蒂夫·希克斯(Steven Hicks)。达莫问他是不是能够到他家坐一会,因为他家没人,其他人都拜访亲戚去了。史蒂夫毫无防备,欣然同意了。他们在他家里坐了一会,喝了点酒,听了会音乐。这时,史蒂夫说,时间不早了,他该走了。就是这句话最终导致了他被杀害。后来达莫交待,他只会杀那些试图离开他的人。在他一生时间里,他总是对那些流浪者非常友好,但是仍然没有人愿意和他呆在一起,甚至他所爱的人最终也离开了他。所以,他认为只有他自己动手,这些人才不会离弃他。达莫用哑铃敲在史蒂夫的脑袋上,然后在地板上将他扼死。随后他将尸体肢解成小块小块的,装在一个大塑料袋里面,放在家里地下的槽隙(用来走线的空间)里。过了几天,尸体开始腐烂,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达莫担心家里人回来后会发现,于是就将尸体埋到家后面的树林里。过了几天,他又发现有些小孩经常在那里玩,可能会发现尸体,于是又将尸体挖出来。这时尸体只剩下骨头了,他将骨头用大锤砸碎,将它洒在那片树林里。这样,史蒂夫就永远不会离开他了。
这起谋杀案几乎不为人所知。在此以后,达莫似乎也恢复到正常状态中。不过随后发生了一件令他痛苦的事情。他父母回来后告诉他他们将要离婚了。由于达莫已经年满18岁,因此法庭并未裁定他跟谁过。不过他的父母似乎忘记了他,而只是互相争夺大卫(David)的抚养权。达莫再一次感受到被离弃的滋味,而这一次是他父母不要他了。最终乔伊斯(Joyce)和大卫搬到了威斯康星的奇珀瓦福尔斯(Chippewa Falls),而达莫则和父亲留在了原来的家。达莫出走了一段时间,领回来一个新的女朋友。随后,达莫就进入了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哥伦布(Columbus)分校。但是他连一个学期都没有呆够,就在1978年12月参军了。他先被派驻到德国的鲍姆霍尔德(Baumholder),然后又回到美国。1981年三月,他被军队开除了,理由是酗酒成性而且过度悒郁。到了1982年,他搬到威斯康星的西艾利斯(West Allis),和他祖父母住在一起。生活看起来似乎有些转机了,达莫甚至打算谈一次恋爱,建立一个家庭。但是很快,他就因在市场上露阴,而被拘留了一段时间。1985年,他在Ambrosia巧克力公司找到一份工作,一年以后又因为在公众场合小便在此被拘。
在这之后,达莫再次感到杀人的诱惑。在1987年9月,史蒂夫·托米(Steven Tuomi)从密歇根州的昂托纳贡(Ontonagon)到密尔沃基来找乐子玩。他和达莫擦肩而过,聊了两句,随后他们就去了一个汽车旅店,喝了很多酒。等到达莫醒过来的时候,发现Steven已经死了,嘴里冒着鲜血。他随即将尸体装进旅行箱带回达莫祖母家。在那里,达莫和尸体做爱,当着尸体手淫,然后用屠刀将他象一只牛一样肢解开来。4个月后,达莫又搭载过一个14岁的男孩。他仍然将他带到自己家里,在地下室将他杀掉。起因仍然相同。后来这个男孩的尸体几乎都没有办法辨认出来,因为他的尸体腐烂得非常严重。直到达莫被捕以后,通过交待才知道他的身份。到了1988年3月,仅仅两个月后,达莫再次杀死了理查德·格雷罗(Richard Guerrero)。理查德当时正准备去朋友家玩。达莫在途中遇到了他,然后带他回到家里,杀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