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处处长
  • 4.原任国有公司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
  • 4.1.简述
  • 4.2.外逃
  • 4.3.追逃
  • 4.4.审理
  • 5.参考资料

李继祥

3
原任国有公司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

2011年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8年的李继祥因洗钱罪、利用犯罪收益罪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最高法院判处入狱26年。被李继祥转移至澳大利亚的巨额财产已有近3000余万元收缴回国内。至此,广东省检察机关8年追逃的战役终于取得重大胜利。此役是我国与澳大利亚司法机关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的第一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继祥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2011年9月14日

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处处长

  1962年生,硕士,武汉工业学院教授。现任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处处长,兼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纤维混凝土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土建学会钢结构学术委员会委员。

主要从事钢混凝土理论及岩土工程方面的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和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7项,教研项目项7项,年获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其中SCI、EI、ISTP收录13篇。主讲《混凝土结构》、《工程设计优化》等课程。

原任国有公司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

简述

李继祥,南海人,原任国有公司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1997年4月他在广州注册成立了下属公司广州保税区长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长远公司),并任该公司经理兼法定代表人。1998年,他与李运南合伙在香港成立中汇(香港)有限公司。

1998年6月至2001年5月期间,李继祥伙同李运南,违反政府住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分多次以合作经营投资的名义,采取由长远公司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借款的方式,非法挪用南海市政府住房基金。而后李继祥分多次将上述挪用款项通过调汇公司、地下钱庄或随身携带等方式转往中汇公司和其他私人账户,再将约4千万元人民币转往澳大利亚购买别墅或存入其家属账户中使用。

李继祥的妻儿以及李运南的妻儿早在1999年就移民至澳大利亚,李继祥、李运南成为名副其实的裸官。凭借非法转移的数千万资产,外逃到澳大利亚的李继祥过上了奢华的日子,很快入籍澳大利亚。

2011年9月14日,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最高法院宣判李继祥因洗钱罪判处监禁14年至少入狱10年,因利用犯罪收益违反澳国刑法1995第400章第4条判处监禁12年至少入狱9年。上述刑罚于2011年9月13日起同时执行,9年内不准获假释。目前,李继祥还没有对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至此,外逃至澳大利亚8年的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因洗钱罪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级法院判入狱26年。被李继祥转移至澳大利亚的4000万财产已有近3000余万收缴至国内。至此,广东省检察机关8年追逃的战役终于取得重大胜利,此役是中国与澳大利亚警方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的第一案。

外逃

挪用公款案发

嫌疑人闻风潜逃 

2003年9月,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在查办南海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运南涉嫌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单位受贿一案过程中,发现李运南伙同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在香港私人合伙成立公司,将住房基金挪用到境外公司使用。9月30日,李继祥成功从香港出境外逃至澳大利亚。

追逃

粤澳达成共识

由澳方进行追诉 

2004年2月,南海区检察院在查办李运南案过程中,发现二人将住房资金挪用到境外公司使用,遂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李继祥立案展开侦查。但此时李继祥已获得了澳大利亚永久居民身份。南海区检察院立即通过佛山市检察院向广东省检察院请示,提出了协助追逃及协查的请求。

广东省检察院司法协助处黄姓检察官是该案的主要承办人,她透露,当时中澳两国尚未签订有关引渡条例,省检在接到协助请求后,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案情和提出与澳大利亚警方直接合作、在澳大利亚对李继祥提起刑事诉讼、由当地法院审判并追缴赃款的办案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