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职能
市政职能是城市政府在城市公共管理过程中依法履行的各项职责和功能的总称。广义的市政职能包括国家在该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事务,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功能,在市政管理过程中体现为对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决定的执行。狭义的市政职能主要是指城市政府在城市环境、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服务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和功能,同时也包括组织本辖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管理地方公共事务,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基本信息
- 目的
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 释义
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功能
- 包含
政治、经济、文化
- 中文名称
市政职能
定义
是指城市在城市公共管理过程中依法履行的各项职责和功能的总称,是城市政府管理活动的基本方向;
特征
第一、市政职能具有广泛性特点。
第二、市政职能具有服务性特点。
第三、市政职能具有规范性特点。
第四、城市政府在其职能范围内享有较大的自治权,具有自主性特点。
第五、市政职能的实现方式具有多样性特点。
意义
第一、市政职能是城市政府各项公共事务及其管理活动的组织化,代表了城市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反映了城市政府行为的基本目的和宗旨。
第二、市政职能决定着城市政府管理范围和组织规模。
第三、市政职能既取决于国家和地方行政体制,又在不断的影响和改变着城市各级政府上下左右的行政关系,是中央、省和城市政府权责分工和事务分割的重要依据。
第四、市政职能是城市政府实施“三定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五、市政职能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政府管理的绩效和成绩,关系着城市的发展和未来。
分类
首先,按照历史的线索分析市政职能,以各种职能产生的先后顺序为标准,可以把市政职能划分为“传统职能”和“现代职能”。
其次,根据市政职能的性质和实现方式,可以把市政职能划分为防御职能和建设职能。
再次,根据现代城市事务的主要内容、特点和我国城市政府管理的实际情况,可以把市政职能划分为一般职能和专门职能,一般职能主要包括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而专门职能主要包括规划职能、建设职能和管理职能。
最后,根据市政职能的发展和消长趋势,可以把市政职能划分为成长职能与衰退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