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经营业务
  • 4.不得收当
  • 5.不得行为
  • 6.经营规则
  • 7.参考资料

典当行业务范围

一般可以典原值五层以内,典当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典当期到后五日内若不来赎,就视为绝当了,典当行就可以对你的当物进行便卖,价格大的得通过法院拍卖。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典当行业务范围

  • 简介

    经营各类财产抵押贷款业务

  • 分类

    典当

  • 词性

    名词

经营业务

典当行可以经营的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不得收当

典当行不得收当财物

(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现在典当行

典当行业务范围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四)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五)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