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1创建于一九九三年,是四川最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位于成都CBD的华敏·翰尊国际大厦,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设有金融投资部、公司证券部、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部、国际事务部、民商代理部、刑事诉讼部、质量管理部,并在北京设有分所,是大型的专业化、综合型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先后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诚信执业先进单位”、“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十佳律师事务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
- 时间
一九九三年
-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香年广场2号楼16F
- 类型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 国家
中国
元绪介绍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创建于一九九三年,是四川最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位于成都CBD的华敏·翰尊国际大厦,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设有金融投资部、公司证券部、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部、国际事务部、民商代理部、刑事诉讼部、质量管理部,并在北京设有分所,是大型的专业化、综合型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先后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诚信执业先进单位”、“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十佳律师事务所”。
“精诚为元,笃行成绪”是元绪的所训,“优质高效”是元绪的准则,“客户利益最大化”是元绪的目标。
元绪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法学理论精深、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他们中有成都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蓉城“十佳律师”、“普法先进个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服务社会稳定先进个人”、成都市“优秀律师”,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在科学的组织机制激励之下,既有专业分工又密切配合。元绪律师可以用英语、德语直接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勤勉、敬业、诚信、专业的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化、行业化的最佳解决方案和专门化的服务;各部门的统一协作,可以整合信息、交流经验、共享资源,充分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元绪律师先后担任过政府、企事业等数百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了上万件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为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客户广泛好评,赢得了很好的声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为顺应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元绪的所有律师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始终坚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服务宗旨,以维护正义和客户利益为己任, 把元绪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
元绪格言
当法律对你方有利时,则敲响法律;
当事实对你方有利时,则敲响事实;
当二者对你均不利时,则敲响和谐。
元绪荣誉
元绪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荣誉和资质:四川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诚信执业先进单位,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成都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四川省法学会理事单位,四川法制报“指定法律咨询服务点”。
专业服务
元绪律师事务所参照企业管理模式,结合自身经验,制定了具有国际职业水准的法律服务标准和具有良好质量控制的实务操作规范。业务领域领域涉及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涵盖公司并购与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与反向收购、金融证券和银行、知识产权、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产业、资讯与媒体服务、文化、体育、婚姻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和自然资源、国际贸易、海商与海事、诉讼与仲裁等多个法律部门和服务领域。在传统和新兴的法律业务领域,元绪律师事务所所均已处于法律服务的前沿。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定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合作伙伴
谢佳佐律师:主任,首席合伙人,民商法研究生,成都市十佳律师、四川省优秀律师、四川省政协特邀委员、四川省人大法工委法律咨询中心立法调研员、成都市人大立法咨询员、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行政决策咨询调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保险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65年出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具有司法部和国家计委确认之律师从事国家基本建设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和律师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资格。 从业十余年来在社会各界建立了广泛的社会网络,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办理民商事案件、刑事诉讼案件和公司法律事务见长。在民商诉讼领域,追求客户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当事人挽回了上亿元经济损失;在刑事诉讼领域,担任过上百件特、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并以其丰富的经验、扎实的理论功底以及敬业精神使数十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获得了从轻、减轻处罚或无罪释放。在轰动全国的“红蝙蝠”一案中,其以罪行法定原则据理力争,不仅令当事人无罪获释,而且为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率旗下律师为国有、私营、外商投资等各类企业提供公司设立、法人治理、税务安排、决策咨询、政企协调及证券发行、本土及海外上市等各项法律服务,担任五十余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其带领下,元绪所已走上了在综合发展中突出专业特色的良性发展道路。
夏军律师:副主任、 合伙人。1970年出生,四川大学法律本科毕业,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工作。从业以来本着灵活运用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宗旨,先后担任数十家政府机关、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避免)上亿元的经济损失。擅长建筑、房地产、金融法律业务和刑事辩护。曾先后代理大量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刑事案件,树立了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从业以来曾代理“西南综合贸易市场”集资修建市场案,在该案中选准了法律运用的切入点,维护了政府的形象。在轰动全国的简阳“6.22”特大交通肇事案中担任受害者家属的代理人,在该案中进行了大量艰苦的调查取证工作,使肇事者受到严惩,并为受害者家属争取了巨额赔偿。代理在成都有重大影响的“纸桃花”案中获得胜诉。担任龙泉林业局曾永虹滥用职权案的辨护人,在该案中不仅进行了大量的取证工作,而且反复造访相关部门,提出了独到的辩护观点,不仅使曾永虹被判缓刑,而且维护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 … 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已获得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资格证和国家重大投资项目招投标法律事务资格,现已深入研习了入世相关法律文件和港澳相关法律,并且对现代企业管理有深入研究,能很好地为企业的现代化、正规化、法治化管理服务。
王和平律师,男,1968年3月出生,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四川省律师协会保险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 1999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任职十数年,1995年荣立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