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象冲突
人象冲突,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与保护野生动物之间发生冲突的一种特殊现象。近年来,随着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大象数量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最突出的就是野象损坏庄稼、伤害人畜的事件频繁发生,人象冲突不断加剧,许多村寨人人闻象色变。
概述
最近几年各地的生态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反映在生态领域的各个层面。按理说,生态建设当然是造福百姓的好事,然而在一些地区,随着生态环境的好转,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多,也侵扰到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 野生动物肇事虽然涉及的地域、人口并不多,但却日益成为众所关注的民生话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不利于百姓乐业安居,也将影响到野生动物的有效保护。
在云南省的西双版纳,“人象冲突”已经有了20多年的历史。“人象冲突”矛盾的核心在于对大象肇事损失的补偿过低。2009年4月,实施新补偿标准的7个试点在西双版纳推开,州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管理局局长杨松海评价:“这在原来的基础上跃进了一大步!”
大象是无辜的,百姓对“人象冲突”的抱怨,在于对大象肇事的补偿太少。以勐满村现在的补偿标准为例,稻谷每公斤补偿5角,不及市价的1/3,这一数字在2004年以前是8分;一棵橡胶树补偿1.5元,而这棵树在30年内平均一年就可收入120元。
大象和孔雀,一直是傣族人的吉祥物。而如今被大象折磨得筋疲力尽的一些群众却说,“太讨厌大象了,看都不想看到”、“保护大象我们赞成,但我们也要吃饭。再这样下去,我们就是没有枪,也还有炸药和毒药。”
一只成年象每天150余公斤的食量,而且它们有相当于六七岁孩子的智力水平。与传统的食物比起来,它们更中意森林边缘的玉米、稻谷等“方便食品”。它们只消打上几个滚,鱼塘就遭了殃。在“象患”最为严重的勐腊县南坪村,大象公然闯进谷场“打劫”收获的稻谷。
财产损失让人心疼,大象伤人让人心碎。10多年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共有20多人因此罹难。村民们说,大象一般不主动攻击人,但如果你离它们太近,就很难跑掉。
应对措施
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的一份图表记录了补偿标准的变化:2000年到2004年,每公斤玉米补助3分钱,2005年到2007年补偿3.5角,而如今这一数字是1.4元。在同样的时段,每公斤花生经历了5分—8角—8元的变化,一棵橡胶树的补偿则是5分—1.5元—10元。
据了解,西双版纳州每年都要拿出57万元用于野象肇事补偿,这对于财政自给率不足1/3的地方政府来说,已经尽了力。2007年前,国家和省里的补偿款从80万元到120万元不定,2007年后,国家每年新增了500万元的补偿款,但这相对于3000多万元的损失仍嫌不足,只能按照人身伤亡、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顺序来补偿。
不过,对于各方企盼了多年的新补偿标准,欢呼者有之,担忧者亦有之。
西双版纳野象活动频繁的区域,共涉及约37个村寨。保护区勐养管理所毛元洪所长说,试点村寨的群众敲锣打鼓,非试点地区的群众却很无奈:“我们的庄稼就不是用手种的?”
杨松海局长建议,按照特殊物种采取特别政策的办法,对亚洲象肇事问题统一标准补偿。他还建议,按权责匹配的原则,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是哪一级野生保护动物造成的损失,就由哪一级财政负责,变“合理补偿”为“国家赔偿”。
对此,勐海县林业局的孙忠局长有些担忧:全州野象肇事补偿的缺口就有2000多万元,还有野猪、野牛、马鹿、猴子等动物造成的损失,2008年勐海一个县就有6092起。这些损失完全由财政一方承担,无论是哪级压力都很大,也恐非长远之计。
西双版纳提出在云南率先建设生态州,州委书记江普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人象冲突”有其必然性和长期性,这对矛盾人类是主导,因此首先要为大象服务,保障他们的生存空间;但矛盾中老百姓是弱者,解决好这一问题事关民生。保护环境要支付成本。杨松海表示,管理局正在为解决“人象冲突”调研,拟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包括向旅游者、企业等征收野生动物保护基金,将保护区变身国家公园“以园养象”,外迁村民和扩大野象人工食物园等都在考虑。杨松海说:“‘人象冲突’也是国际难题,考验着人类解决环境问题的智慧和勇气,我们呼吁更多的人关注此事。”
相关研究
大象充满暴力的原因
研究人员认为,大象之所以攻击人类,是环境的变化导致的。 科学家认为,象群成员的死亡会对它们产生极大的影响。它们会对死去同伴的遗骸表现出无比的柔情。这些感情丰富的动物似乎在哀悼死去的同伴,以及它们日渐消失的世界……伐木、烧荒和垦地迫使大象节节后退,并和充满敌意的人类比邻而居。
俄勒冈大学的盖伊·布拉德肖教授一直在潜心研究人象冲突问题。她认为,野生和豢养大象之所以攻击人类,是环境的变化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