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4.南京邮电学院出版部顾问
  • 5.德州市书法协会会员
  • 6.革命烈士
  • 7.原太原市经建投公司总经理
  • 8.菏泽市牡丹区围棋教师
  • 9.济宁学院教授
  • 9.1.人物简介
  • 9.2.主讲课程
  • 9.3.科学研究
  • 9.4.代表作
  • 9.5.演出实践方面
  • 9.6.论文获奖
  • 9.7.其它获奖

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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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洪生

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生于1955年4月,汉族,籍贯河北饶阳,出生于齐齐哈尔市,1983年7月加入中

王洪生

国共产党,1971年3月参加工作,齐师院政治系毕业,大学学历,建筑工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分管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工作。1971年3月至1983年8月市评剧团演奏员,市文化局团委委员、团支书;1983年8月至1984年10月市文化局团委副书记;1984年10月至1985年12月团市委统战部部长,市青联秘书长(1985年4月至1985年9月选调团中央国际联络部工作);1985年12月至1986年3月团市委办公室主任;1986年3月至1988年5月团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1987年7月至1990年6月齐师院政治系专业大学函授毕业);1988年5月至1989年3月团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89年3月至1991年5月市委工委宣传部副部长;1991年5月至1992年3月市委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1992年3月至1995年4月市老干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4年9月至1996年9月哈师大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结业);1995年4月至2000年3月市房地局党委副书记(1998年12月至1999年5月省驻克东促农工作队副队长);2000年3月至2001年10月市市政房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2001年10月至2003年8月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3年8月至现在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南京邮电学院出版部顾问

男,1937年4月出生,江苏无锡人。高级工程师。农工党党员。曾任《南京邮电学院学报》主编、科技情报室主任,邮电部科技期刊协作网秘书长,中国电子学会情报分会委员,江苏省电子学会情报学会委员,江苏省科技情报学会理事,江苏省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等职。现任南京邮电学院出版部顾问。在天津市电子仪器厂工作期间,协助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总结该厂半工半读、科学实验、企业管理等经验,并在全国推广;主持设计开发成功多种填补了国内空白的电子仪器新产品,获电子工业部奖励。通过实践总结出一套开展企业新产品情报研究工作的理论方法,培养了一批情报工作人员。60年代获天津市优秀青年称号,1976年参加天津科学大会。1982年调入南京邮电学院后,在学报、科技期刊、教材编辑出版以及邮电部系统科技期刊编辑出版等方面,完成了一系列开创性的工作。1991年获邮电部科技进步奖。多次获全国和邮电部优秀科技期刊编辑称号。著译有《概率统计仪器》、《国外电子技术资料检索工作》、《电子工业企业的组织、计划与管理》、《光纤与光器件的测量》、《英汉电子测量技术词汇》等。

德州市书法协会会员

1953年生,德州市书法协会会员。自幼习画,爱好广泛,中学时启蒙于陈志远老师学画,七十年代从军湖北,在部队专职文化工作,期间参加过武汉市文化局美术创作班,后得山水画名师张善平先生指点,并加入武汉市美术家协会,潜心研习书画,剪纸、篆刻及雕塑艺术,坚持传统与现实相结合,创作的书画、剪纸作品多次在《人民日报》、《解放军画报》、《红旗》等军内外报刊杂志发表。其中《军爱民,民拥军》剪纸作品75年参加了全军战士画展,多次参加武汉市、郑州市、武汉军区、德州市举办的画展并获奖。另有数幅篆刻、剪纸作品被《当代印社志》《空军连队报头选》录用,多幅作品被国内外朋友收藏。1988年转业地方后,浸淫书画、雕塑为一体,思路犹新,在作品的技法与功力上酷于动脑,近期创作的书画,装饰性强,情趣浓厚。本人的艺术追求是:苦心经营,用心雕琢,脱俗赏雅,博古纳新,力争创作出更多更好,生活情趣与艺术形式相结合的作品来。

革命烈士

烈士,1929,任县西南区游击队员,1932年在本县黑里被国民党警卫团枪杀,时年28岁。

原太原市经建投公司总经理

王洪生,原太原市经建投公司总经理  1955年生,大学文化,1999年至2005年担任经建投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7日因涉嫌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太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经审理,太原市中院认为,王洪生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假诉讼手段和交叉转账而隐匿公司财物,非法侵吞公共财产共计人民币427万元,构成贪污罪;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76万元,构成受贿罪;其逃避财务监管,擅自决定将公司公款共计1.6亿余元借给其他单位用于经营活动或挪作他用,数额巨大且给公司造成8002万余元经济损失,构成挪用公款罪;其逾越职权,擅自决定公司为其他单位借款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2.3亿余元经济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菏泽市牡丹区围棋教师

王洪生,男,1973年生。  现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执教,主教围棋,业余五段。从教经验丰富,教学耐心细致,严谨认真,诲人不倦,淡泊名利,在教学的同时也传授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深受学生爱戴。目前,菏泽较高段位的少年棋手皆经其教导,是一名不可多得的优秀教师。

济宁学院教授

人物简介

男,1956.6月出生,汉族。1982.7月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音乐系,国内访问学者、济宁市优秀教师、济宁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兼任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音乐美学学会会员、中国美国音乐研究会会员等。

主讲课程

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 西方音乐史 、中国音乐史、小提琴演奏。学校教学评估每年均为优秀,所教课程有的被评为优质课程。所培养、指导的学生有的考取外国硕士研究生(小提琴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西方音乐史专业、中央音乐学院音乐美学专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