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公司简介
  • 3.经营范围
  • 4.概念内容
  • 5.立案调查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板材、碳纤维制品和苹果酸及防老剂的生产和销售。塑料板材以PVC树脂为主体原料,装配成整体门,适用于室内装修,公司还配套生产门套、窗套和踢脚线等产品。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公司简介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宁政函[1998]121号《关于设立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宁夏大元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函[2001]203 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107 号文件,宁夏大元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会所持有的公司14000 万股国家股无偿划拨给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2003 年12 月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2004 年5月14 日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2005 年6 月16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与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会持有的本公司14,000 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

该项股权转让已于2005 年7 月13 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函〔2005〕95 号文批准,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5〕1016 号文批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06年2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6〕11 号文审核无异议并被豁免要约收购义务。2006年2月15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公司于1999 年6月29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注册登记。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工程用塑料板材、管材、异型材、电线、电缆;兼营: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化工原材料、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环保设备与器材与器材销售。生产销售碳纤维及其制品;矿山投资、黄金加工销售及货物运输(自用);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概念内容

(1)股东增持:实际控制人杨军先生于2010年5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二级市场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8800股。

(2)中宝碳纤维: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三大碳纤维制品巨头之一,拥有产能300万平方米碳纤维预浸料生产线,其预浸布销售毛利率在40%以上。嘉兴中宝力争实现销量比08年增长40%,09年的销售任务拟定为4100万,比08年增长43%。公司会带领全体员工力争实现09年生产预浸料产量70万米的经营目标。09年上半年,生产各类预浸料较同期减少39%,制品生产较同期增加12%。

(3)苹果酸:公司参股17%的南京国海生物公司是国产苹果酸主要生产厂家之一,占有国内市场的极大份额。09年预计完成销售DL-苹果酸3500吨;防老剂MB、DNP总计350吨。09年上半年,DL-苹果酸产品由于部分工艺采用了全新的方法,所以正常生产的同时不断地进行技术改造,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防老剂MB和防老剂DNP产品由于原材料价格本年较低,公司加大产量,较好的完成了年度计划数量。精制加氢产品由于受国外客户需求量减少而停产2个多月。该公司08年净利润144.6万元。

(4)香紫苏内脂概念:公司投资香紫苏内脂项目。该产品是合成名贵香料龙涎醚的关键中间体,可以代替来源有限,价值昂贵的天然龙涎香。该项目为自行研发项目,完全拥有知识产权。可以提升公司的创汇、创利税能力。

(5)实际控制人变更:09年7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会持有的公司5080万股(占25.4%)转让给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11元/股,总价款55880万元。股份转让完成后,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军。杨军除控股泓泽世纪外,还持有上海好美园艺有限公司60%的股权、上海索谷特特种电缆有限公司30%的股权、上海乐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1%的股权。上海泓泽世纪在新能源、电子信息方面具有较多的资源。上海泓泽世纪在收购大元股份后,会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合适的方式为大元股份拓展上述新的业务,以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从而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立案调查

2014年8月25日,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易同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易同科技涉嫌与上海旭森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乐源控股有限公司、杨军为一致行动人,于2013年8月8日合计持有大元股份股票超过其总股本5%后未进行充分披露。

大元股份解释称,易同科技并非与杨军一起举牌,而是2013年5月底集中买入;对于投资股票的行为,易同科技董事杨军不知情,系董事长个人决策;出具举牌公告时,杨军等不知易同科技持股情况,也就未告知大元股份相关信息。

透过公告显示的时间和金额可以发现,易同科技买卖股票的行为不仅存在财务数据不实的情况,而且其买股资金更与杨军关联公司有莫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