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通知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司法文书1。
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包括:执行的内容和方式;被执行人的姓名;执行书的发放法院;执行所依据的判决书;执行依据的法规定、执行期限等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执行通知书
- 类型
法律文书
- 发布者
人民法院3
- 形式
书面
基本内容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之一。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通知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完成人民法院指定的协助事项的一类法律文书的总称。
协助执行通知书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文书,也可以根据协助执行事项的不同分别称为不同的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边控对象通知书、指定保管查封财产通知书、责令限期追回款物通知书等。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般为填写式法律文书,而非文字叙述式文书,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或者各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序言予以填写。所以,其格式、内容相对比比较固定。
二、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
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又称为财产申报通知书,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责令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时用的法律文书。其制订根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
人民法院在制作本通知书是还应当同时制作《财产申报表》,并同时送达被执行人。
本通知书为填写式,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各级法院制定的样式根据执行工作的需要填写。
主要格式
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用)
××××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执……号
×××:
你/你单位与×××……(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号民事判决(或写明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或委托、移送、报请执行的单位)×××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年××月××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