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正文
  • 4.注解
  • 5.译文

童贤母传

(1357-1402),浙江宁海人,明代著名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蜀献王替他改为“正学”,因此世称“正学先生”。福王时追谥文正。在“靖难之役”期间,拒绝为篡位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刚直不屈,孤忠赴难,被诛十族。著有《逊志斋集》、《方正学先生集》等书。本文选自《逊志斋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童贤母传

  • 出生地

    浙江宁海

  • 出生日期

    1357年

  • 逝世日期

    1402年

正文

贤母姓罗氏, 宁海童处士释卿妻也。罗为县旧族,贤母少丧亲⑴,姿端厚,有识度,年十三归⑵童氏。时处士之祖母高年而父母皆老,贤母事之孝敬雍顺,治产业,习女工,甚得归道。舅姑喜,家政一⑶任之。祖母晚病,手足痹不能举⑷,溲恶或时污床席,贤母躬抱持洗涤。饮食必执匙箸以进,久而不懈。祖姑心德⑸其所为,每私祝曰:“吾苦新妇无以报,愿汝有子有妇,咸若汝之孝敬。”

贤母有知能,遇女妹及族人亲戚皆有恩。祖姑及舅姑卒,相⑹夫奉丧葬。于内外细粗,指画经综,皆有方略条 理。既而家浸盛,生四丈夫⑺子,子长,各有才智,好学问,训以礼义忠厚,尤有母道。及处士蚤⑻世,诸子长,娶妇生孙,一听贤母之教,遂相与合食,不分财 异爨。作先祠,置祭器,以奉祖考。家庭之间,出内有法,长幼有伦,遇人有惠,待宾客有礼,于是贤母远迩皆称焉。

初,元季⑼无政。大家以⑽赀结长吏,田之租税,俾⑾小民佃者代输。里正因而渔利,每亩征米四升,小民以为病。会贤母家为里正,催民租税,命减其半,不足宁出己粟以输。乡闾贫弱,赖以不困。洪武初, 宁海及邻县饥,里中富人以麦贷贫乏者,每麦斗责谷二斗三升。时贤母家有麦数廪,召诸子谓曰:“饥者众,而吾家幸有余,安忍乘时取倍蓰之息。若⑿等无效他人,宜减息一斗,以为乡率。”于是长子遵母意,与诸弟行之。又白于县,请禁多取息以病民者。数百里内,贷麦者利⒀其息小,竞奔走焉,咸叹息以为童母恩己。母好施予,孤弱不能自存者,给以钱粟,不责其偿,为之娶妇,使成家业,如是者二十余人。人或告饥,推食以予之。遇人有急,度其事可解,属⒁诸子为解之。后或背负,绝不与较。至不义人戒莫近,事于不可者戒弗为,其 揣料世事,明远甚,虽丈夫有弗逮⒂也。家人指逾千,婢仆指称之,人人察其饥饱苦乐,与其才性所宜,无有怨者。

今年几⒃八十,子妇及诸孙妇男女数十人,曾孙七八人,奉养祗顺不敢违,果若祖姑所祝。名人士往来者,皆致拜而去,称贤母云。

赞曰:天道报施,岂不昭哉!世俗智识浅蔽,所蕲⒄少不仇,辄疑无祸福,何其谬也!吾观世人家之兴废,多由于妇德。孝慈惠和者,必生贤子;暴逆狠悖者,必无后福。非特天意也。气之所感召,各以其类应,固有以致之矣。考之童母之事祖姑,虽古所称孝妇何以过。其爱人恤物,有足多者,殆非特⒅妇人所难也。卒受善祥,果致才子,以昌大其宗,孰谓积德而不可恃⒆乎?

注解

⑴亲:父母。

⑵归:出嫁。

⑶一:副词,全,都。

⑷举:活动,动弹。

⑸德:感激。

⑹相:帮助。

⑺丈夫:古时指男子。

⑻蚤:通“早”。

⑼季:末期。

⑽以:介词,凭借。

⑾俾: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