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相关规定
  • 4.事故调查的评价
  • 5.参考资料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的认真检查,确定起因,明确责任,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这一过程即为“事故调查”(Accident Investigation)。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事故调查

  • 外文名

    Accident Investigation

相关规定

1、轻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2、一般伤亡事故:由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重大伤亡事故1:概括第二条,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由其组织调查。

4、特大伤亡事故:市、州及其以下所属单位,由市、州人民政府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及省级以上所属单位,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直接调查的特大伤亡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的评价

用人单位负责人接到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伤亡情况、损失程度、初步原因分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参考资料

  • 1
    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