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
89张杰,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安徽怀远人,东华大学化纤高分子专业毕业,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
曾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7月3日,张杰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杰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1年7月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1983年08月至1993年08月,任纺织工业部化纤司干部、综合处副处长;
1993年08月至2004年06月,历任中国纺织总会化纤产品开发中心副主任、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务;
2004年06月至2005年09月,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5年09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7年12月至2008年06月,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
2008年06月至2019年04月,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
社会兼职
2017年9月,被聘为东华大学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SCF学院)院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10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19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业务合作方安排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长期、多次未经批准出境,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在上级单位检查时不如实报告相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多占住房,搞钱色交易,涉嫌严重职务犯罪。
张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和纪律意识淡漠,生活腐化堕落,严重违反 党的纪律,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张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解除合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3
提起公诉
2019年7月,张杰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