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黑龙江省通北林业局
  • 3.1.基本介绍
  • 3.2.邮编
  • 4.北安市通北镇
  • 4.1.概况
  • 4.2.地名由来
  • 4.3.人文历史
  • 4.4.经济发展
  • 4.5.邮政编码
  • 4.6.古籍记载
  • 5.参考资料

通北

通北:包含县处级通北林业局与乡科级通北镇两部分,地处黑龙江省中北部,电话区号都是0456 。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通北

  • 外文名称

    Tongbei

  • 人口

    10.33万(2014年)

  • 方言

    东北官话

  • 别名

    通胜

黑龙江省通北林业局

基本介绍

通北林业局始建于1958年,1965年正式投产。施业区总面积309800公顷,实际经营面积268554公顷。

地处小兴岭西北坡布仑山脉,地理坐标为127°15′00〃—128°00′01〃,北纬47°37′00〃—48°38°01〃。海拔:263米。北部和东部与沾河林业局、北安相临,南部和西南部与绥棱林业局、海伦市相邻。局址坐落在北安市通北镇北侧,有绥北公路和滨北铁路经过。国家设计投资7626万元,实际投资6731万元,设计年产原木30万立米,制材年耗原木10万立米。建局40多年来,已累计为国家生产木材700多万立米,上缴税金8118万元。形成固定资产原值19093万元,净值11403万元。多种经营用地322890亩。全局现有基层单位33个(其中山上林场(所)14个,农场1个),局机关部门科室35个。居民11291户32883人,职工6233名。公检法司、教科文卫等社会服务部门和营林生产、木材生产、林产工业、多种经营等生产经营行业一应俱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森林工业体系和林区社会体系。

邮编

通北林业局邮政编码为164033。

北安市通北镇

概况

滨北铁路上看通北

通北镇(1917年—1956年为通北县)是黑龙江省最早建制镇之一。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地理坐标东经126°48′北纬47°30′,坐落在通肯河北岸,距北安市区约70公里,处于黑河、绥化、齐齐哈尔三个地级市交界地带,通北林业局坐落镇内。全镇总面积130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2.3万亩,辖4个行政村,35个自然屯,镇建成区面积14平方公里,镇域总人口1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万人(通北城镇人口2.3万,林业局2.8万,常住外来人口0.9万),农村及林业局林场人口4万。绥北高速、通拜公路、通克公路、通主公路、通建公路在此交汇,同时是重要的火车站点。目前已发展成为北安南部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贸物流和休闲服务中心,以20公里为半径,辐射人口20余万人。2002年被国家六部委命名为“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2004年被命名为国家级重点镇,2010年被命名为省“小城镇建设百强镇”和黑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镇”1

地名由来

清朝光绪年间的知县驻通肯河北,定名“通北”

人文历史

通北,周以前属肃慎,战国属貉地,后汉、三国、魏时属挹娄,晋属寇漫汗,后魏、北齐属豆莫娄,隋属靺鞨黑水,唐属黑水靺鞨,辽属生女真,金属蒲与路,明属奴儿干都司阿真同真卫,清属兴东道讷河厅。中华民国初年设治,隶属黑龙江省绥兰道。

通北设治前属通肯副都统、海伦府(县)管辖,地居通肯河北岸,为“海伦所属北字段”,“清时皇家围场地”。这里多为深山密林,土地肥沃,人烟稀少,只有鄂伦春人游猎生活。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拟在海伦府北,即通肯河以北,乌鱼尔河之南设治通北县,知县驻通肯河北,定名“通北”。后因经费不足,拖至民国元年(1912年)9月才设立通北稽垦局,仍归海伦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9月,设置海伦府通北稽垦局,“专理垦务”。翌年,省署派员查勘界址后,奉令将龙门续放安古镇、天乙公司、八旗生计地三段荒地划归通北稽垦局。1915年5月14日,奉令将原通北稽垦局改设通北设治局,选定周家地房为城基修筑衙署。隶属绥兰道辖。设治局辖区,东至萝北县界160里,西至克山设治局界10里,南至海伦市界75里,北至龙门设治局界45里,总面积约4200平方公里,人口1.8万余人。1916年 12月29日,黑龙江省长公署训令,规定龙门、通北等设治局于1917年1月1日“实行改升县缺”,为三等县,隶属绥兰道。委任原通北设治局设治员熊良弼为代理通北县知事。代理知事于1月22日启用“通北县印”。县知事驻今赵光镇前进村。至1930年,通北县城“名为县城,实无城池”,县政府“房屋坍斜,院墙未筑”。东北沦陷后,始由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改隶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46年4月,将拜泉县石泉区划归通北县,县政府迁驻通兴镇(后改通北镇)。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通北县,并入北安县。1982年12月18日,国务院根据黑龙江省政府的请示批准,设置北安市的同时,恢复通北县。批文到省未予实行。1983年4月28日,国务院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的请求,同意撤销通北县,并入北安市。

经济发展

通北新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