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1。
2023年6月25日,雄安综合保税区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综合保税区
- 外文名
Integrated Free Trade Zone
- 拼音
zong he bao shui qu
- 设立地点
内陆地区
- 相关功能
具有保税港区功能
- 性质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简介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中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却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来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保税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税收政策
国外货物入区保税;
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019年1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促进综合保税区升级,打造高水平开放新平台;决定推出便利化改革措施,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注销难”问题。
分布名单
综合保税区区域分布及名单(截至2021年1月15日)
省\市\自治区 | 关区 | 名称 |
|---|---|---|
北京 | 北京 |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 |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 | ||
天津 | 天津 |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 |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 | ||
天津港综合保税区 |
主要保税区
江苏江阴
2016年1月,国务院近日以国函〔2016〕21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江阴综合保税区,标志着江阴临港开发区申报国家综合保税区正式获批,这是临港开发区建成的第11个国家级平台。
江阴综合保税区位于临港开发区原申港境内,规划面积3.6平方公里,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重点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