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贷款
小贷款(Microfinance)又称微小企业贷款,简称微贷款,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贫困人口和以家庭为基础的微小企业等提供可持续的小额贷款。从定义可以看出,微小贷款的服务对象为个体经营者和微小企业,包括零售商店、小型批发商、餐馆、成衣店、个体运输户、洗衣店、五金店、家具店、汽车修理铺、牙医诊所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微小贷款
- 外文名
Microfinance
- 别称
微小企业贷款
- 简称
微贷款
特点
微小贷款具有额度小、借款人信誉风险大且无法提供抵押、贷款使用监测困难、收款难、管理和交易费用高等特点,因此,微小贷款风险相对较高,正规金融机构以前一般不愿意或很少提供此类贷款。
发展演变
发展
在国际上,孟加拉国的尤努斯被认为是微小贷款的发起人,被誉为国际微小贷款领袖、穷人的银行家。尤努斯将信贷权提升到人权的高度,他认为人人都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
上世纪70年代,尤努斯创建的乡村银行为成百上千的穷人提供了金融服务,甚至创造性的实现了对乞丐的贷款。
2005年被联合国确定为国际微贷年。
2006年,为表彰尤努斯对世界微小贷款事业作出的重大贡献,瑞典皇家学会授予他诺贝尔和平奖。微小贷款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如今,由尤努斯倡导的微小贷款活动已经遍布世界各地 ,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上亿人口正从中受益。
演变
早期的微小贷款是以扶贫为目的的,即属于福利形式,如今,微小贷款主要以制度形式出现,这两种形式的微小贷款各自具有以下特点:
要素 | 福利型 | 制度型 |
目的 | 扶贫 | 不止是扶贫,包括支持微小企业发展 |
用户角色 | 受益人 | 客户 |
方法 | 需财政补贴 | 注重对借款人的现金流分析,轻抵押担保 |
金融产品 | 单一贷款 | 贷款及银行一条龙服务 |
成熟模式
1、非政府组织模式(孟加拉国);
2、正规金融机构模式(印度);
3、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紧密联系的模式;
4、社区合作银行模式和乡村银行模式(中国);
5、国家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