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省
合江省存在于1945-- 1949年年,现已并入黑龙江省,本省东,北邻苏联,西界黑龙江省,嫩江省,南接松江省,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北部的铁力以东,穆棱及依兰以北地区,地形以三江平原为主体,地势低平。东部主要是湿地,人口聚集在西部。由于乌苏里江与松花江皆在此与黑龙江会合,故命名为合江,简称合。1948年11月2日解放军正式进入沉阳,中华民国合江省政府机构彻底瓦解。抚远县的最东端乌苏里江与黑龙江会合处是中国国土的最东端。
基本信息
- 行政区类别
省
- 人口
1841100人(1947年)
- 下辖地区
佳木斯市、兴山(鹤岗)市
- 中文名称
合江省
- 所属地区
中国东北
- 面积
135406.27平方公里
地址位置
位于黑龙江地区东部三江平原,是解放战争时期设置的省区之一,其名称沿用国民党政府公布的省名。
基本简介
1945年10月25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设置三江地区,成立行政专员公署。同年11月21 日,撤销三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宣布成立合江省政府,驻佳木斯市。管辖佳木斯、东安2市和依兰、勃利、汤原、桦川、富锦、同江、抚远、饶河、宝清、绥滨、萝北、佛山、鹤立、虎林、密山、鸡宁、林口17县,并于中部和东部设立佳木斯、富锦两个专区。1946年2月,将松江省的通河县划归合江省管辖;4月,将东安市和虎林、密山、鸡宁、林口4县划归新设置的绥宁省管辖,撤销佳木斯专区;6月,增设集贤县和桦南县,将通河县划归松江省管辖,撤销富锦专区,将绥宁省的东安市和密山、虎林、鸡宁3县划归合江省管辖,并设立东安专区。至1946年底,全省共辖1专区、2市、18县。
增设专区
1947年1月至5月,增设刁翎、依东、双河、永安4县;设立第一、第三、第四专区,将原东安专区改为第二专区;将隶属于鹤立县的兴山市改由第四专区管辖。同年7月,撤销第一、第三、第四专区;8月,将第二专区的东安市和密山、鸡宁、永安(9月撤销)、虎林、宝清、饶河6县划归新设置的牡丹江省管辖;12月,将佛山县划归松江省管辖。
全省辖区
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县;6月,撤销依东县,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划归依兰县和桦南县;7月,将原牡丹江省的林口、鸡宁、密山(东安市并入)、虎林、宝清、饶河6 县划归合江省管辖;10月,撤销鹤立县,并入汤原县。至1948年底,全省共辖2市、18县,即佳木斯、兴山市,依兰、汤原、萝北、绥滨、桦川、富锦、同江、抚远、饶河、桦南、集贤、勃利、宝清、密山、虎林、鸡宁、林口、刁翎县。
1949年1月,撤销同江县,并入富锦县;撤销刁翎县,并入林口县。同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合江省建制,并入松江省。5月11日,两省机构正式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