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规范内容
  • 3.规范亮点
  • 4.各个地区
  • 4.1.西安市
  • 4.2.无锡市
  • 5.各方反应
  • 6.出租车行业的监管和自律
  • 7.参考资料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制定发布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 2013年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13日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条服务要求。

规范内容

后备箱

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箱的2/3

的哥要求

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提倡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服务用语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

服务用语

的哥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

载客要求

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乘客投诉

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出租车服务站

在交通集散地、公共场所服务地设置,在商业、医院、活动中心、密集居民社区内宜设直列式或港湾式、岛式的乘客候车站台,不得擅自关闭服务站点或改变用途

规范亮点

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车

此次标准增加出租车司机的诚信服务要求,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车辆、无障碍车,将预约租车改为电召服务等。

具备防劫防盗功能

为防止黑出租,标准规定,正规出租车计价器要安装在方便乘客查看的地方,不得私自改装、调整,安全防范设施应具备防劫防盗功能,鼓励与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联动,车内要无杂物、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