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制定发布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 2013年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13日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条服务要求。
规范内容
后备箱
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箱的2/3
的哥要求
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提倡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服务用语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
服务用语
的哥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
载客要求
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乘客投诉
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出租车服务站
在交通集散地、公共场所服务地设置,在商业、医院、活动中心、密集居民社区内宜设直列式或港湾式、岛式的乘客候车站台,不得擅自关闭服务站点或改变用途
规范亮点
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车
此次标准增加出租车司机的诚信服务要求,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车辆、无障碍车,将预约租车改为电召服务等。
具备防劫防盗功能
为防止黑出租,标准规定,正规出租车计价器要安装在方便乘客查看的地方,不得私自改装、调整,安全防范设施应具备防劫防盗功能,鼓励与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联动,车内要无杂物、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