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介绍
  • 3.1.基本定义
  • 3.2.免息期
  • 3.3.全额计息方式
  • 3.4.银行说法
  • 4.计算方式
  • 5.规定改进
  • 5.1.容差还款
  • 5.2.取消罚息
  • 5.3.原因分析
  • 5.4.时间选择
  • 5.5.取消影响
  • 6.央视报导
  • 6.1.内容介绍
  • 6.2.典型案例
  • 6.3.银行解释
  • 6.4.罚息秘密
  • 6.5.专家观点
  • 7.即将取消
  • 8.实施公约
  • 9.参考资料

全额罚息

全额罚息是指在还款最后期限超过之后,无论当月信用卡是否产生了部分还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全额罚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可能给用户带来一些麻烦,因为没有按时还款,而被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就是其中之一。2012年10月28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报道,同时,专家也认为信用卡罚息制定得相对偏高,全额罚息的规定不尽合理。信用卡滞纳金大大超过本金的情况,说明银行在信用卡未还款的惩处收费上有失公平。2013年7月1日起,中国银行业协会修订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正式执行,公约要求银行在信用卡还款上,至少“晚3天差10元以内的”,都可视为按时还款。

2018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全额罚息

  • 相关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 情形

    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 免息期

    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中间

基本介绍

基本定义

罚息就是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全额罚息是指在还款最后期限超过之后,无论当月信用卡是否产生了部分还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

免息期

所谓免息期,是指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中间的期限。如持卡人每月的账单日为25日,持卡人在3月26日刷卡消费,该笔记录结算在4月25日的账单上,5月15日是到期还款日,如果持卡人全额还款,则能享受最长50天的免息期。不过,免息期仅仅针对在到期日全额还款的持卡人,如果在到期还款日未能全额还清欠款,则不能享受免息期。当前,国际通行的信用卡计息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额计息,另一种是按未清偿部分计息。目前国内多数银行都是按照全额计息。此次工商银行就是将全额计息方式改为了未清偿计息。

全额计息方式

霸王条款

按照全额计息的方式,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款,就算只差1分钱,都会按照当期账单全额以万分之五的日利计,并按月计算复利。而按照未清偿部分计息,只需支付这1分钱未还清部分的利息即可,比全额计息省下不少。

持卡人如果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应支付所用款项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外,还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比例由人民银行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比如持卡人当期最低还款额为1200元,而持卡人当期只还了1100元,那么需要支付(1200-1100)×5%=5元滞纳金。

银行说法

针对信用卡全额罚息引起的争议,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所谓的“全额罚息”说法并不准确,而应称做全额计息。

中国银行业协会认为,作为消费信贷工具,信用卡透支是银行向持卡人发放的贷款,按照《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银行按借款合同和国家有关计息规定计收相应利息。因此,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截止2012年,中国银行信用卡采用全额计息 。

计算方式

比如,持卡人每月账单日为25日,到期还款日为下月13日,在1月10日购买了10000元的产品,那么在1月25日的对账单中“本期应还金额”为10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若该持卡人在2月13日全额还款10000元,则在2月2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为0。

全额罚息

如持卡人在2月13日按照最低还款额还了1000元,那么按照全额计息方式,在2月25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为:10000元×0.05%×34天(1月10日~2月13日)+ 9000元×0.05%×12天(2月13日~2月25日)= 170元+54元 = 224元。

如果持卡人还了9999元,少还了1元,按照全额计息方式,循环利息仍将高达170.0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