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连胜
(1953.3-)著名诗人、书法家、社会公益活动家。中国公益文化发展指导委员会执行副主席,中国公益文化发展中心主任。辽宁省沈阳市人。硕士学位。世界华人书画家协会名誉主席,第八届全国文代会代表,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理事,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常务理事,盛京画院名誉院长,恒雅斋国际书画院副院长,《中国企业公民宣言》撰稿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于连胜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53年3月
- 职业
诗人、书法家
作品出版
诗歌、书法等艺术成果丰硕,出版有《真悟集》、《于连胜诗词选》、《雨曲风歌》等作品专集,先后在《诗刊》、《人民文学》、《中国航空航天报》、《航天文艺》、《诗潮》、《芒种》、《诗歌月报》、《中国诗歌报》、香港《文学报》、台湾《秋水》诗刊、《中国文化报》、《中国艺术报》、《作品与争鸣》、《中华儿女》等国内外多种报刊发表不同风格的诗歌、书法艺术作品。
公益活动
中国企业公民宣言
(撰搞人:于连胜)
我们是一批最具竞争力和最具社会责任感的中国企业。
我们是一批企业公民理念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我们在争做第一批中国的优秀企业公民。
我们齐聚在中国的首都,我们在这里向中国和世界宣布:
我们要把中国企业公民这个新的理念推向中国的所有企业。
企业不仅是企业,而且是一个放达的人,是集群化的公民。我们要以人为本,要认真履行企业公民责任。
我们将用我们全新的企业理念和企业公民行动,为营造和谐的中国和世界,作出有效的探索和真诚的努力。
我们的行动,将影响中国的现实和未来,将从实质上加速中国企业与世界企业在当代理念和责任上的接轨。
我们所作的这一切都出自于自愿,发自于内心。我们相信人间正道是沧桑。企业公民理念是鞭策和引导企业走向人间正道的旗帜。
企业不仅是企业的,更是社会的。企业不仅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更是构成国家经济和社会基础的企业公民。
企业不仅要对今天负责,也对明天负责。优秀的企业不仅属于现在,更属于将来;不仅属于中国,更属于世界。因为我们是中国的,我们应该无愧于中国;因为我们是世界的,我们应该无愧于世界。
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可持续化,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功能有了全新的要求。成功的企业不仅是一个健康运行的经济实体,而且也是国家和社会的脊梁。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和国际潮流。
过去,我们曾以自身的发展促进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今后,我们将尽企业公民的责任全力塑造无愧于责任中国的企业。